跳转到正文内容

李剑阁:新股发行节奏交给市场去调节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 06:5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忻尚伦

  “证券市场吹起了一股改革暖风。这是一件期待已久的事情。”这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简称“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写在今年提交的“两会”提案的卷首语。

  现年65岁的李剑阁曾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国务院智囊团成员,现为中国影响力最大的投资银行中金公司董事长,其提出的两会建议均围绕着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而来。其中包括证券发行体制改革、上市公司分红与退市、中小企业融资等,提议取消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网下配售的锁定期,并呼吁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埋葬死者”。

  改革不仅是李剑阁或者中金公司的期望,苦苦值守了中国股市20年的万亿股民更是期望拥有更公开、公平、公正的多元化投资市场。

  而在今年1月6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罕见地直指股票市场、尤其是新股市场的顽疾。

  放开新股发行节奏控制

  当下资本市场,最炙手可热的话题莫过于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元老级人物,李剑阁坦言,虽然IPO是否继续由监管部门审批的问题已经提出,但作出决定可能需要时日。“但放开发行节奏控制,增强发行窗口选择的灵活性,是否可以先行一步?”

  他建议,未来A股也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需求和承接能力自主选择发行窗口,通过市场力量调节一级市场发行节奏。考虑提高或取消新股网下发行的比例上限,通过加大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的认购比例,增加机构在定价时的话语权和责任感,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优化公司的股东结构。

  目前,拟IPO企业在通过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之后,必须要拿到证监会的发行批文才能进行推介和询价。根据规定,在发行批文6个月的有效期内,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可以自主选择合适的发行时间来发行。去年年中,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也在媒体通气会上回复提问时表示,获得批文后灵活掌握启动发行的时间窗口与现行规定没有抵触。

  “但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依然是拿到批文后立即送报,交易所也依然根据拿批文的时间先后,立即安排证券代码和发行时间。”一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如是说道。这是自IPO规则实施以来,始终不变的运作方式,“虽然与既定规则有出入,但已成为业内默认的监管窗口指导。”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曹文炼对IPO取消审核充满信心。据报道,曹文炼在日前出席2012中国私募基金发展研讨会时表示,“郭树清任内一定会取消IPO审批(核)制。”

  取消部分网下配售锁定期

  针对“炒新”现象,李剑阁建议考虑取消网下机构配售部分的锁定期限制,增加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存量股份流通性,增加新股上市初期的股票供给,抑制“新股热”的现象。

  目前网下机构配售股份的锁定期为三个月,而网上发行的股份则在新股上市首日即可流通。据悉,在证监会征集各方意见过程中,大部分谏言者倾向于缩短3个月锁定期。一投行部负责人就表示,本来新发股份数对总股来讲就太少,导致发行价偏高,而上市首日流通股份则仅占新发股份总量的50%到80%:“增加供给量,会对新股炒作产生压制。”

  而对于被公认的压制新股发行“三高”和炒作新股的最佳武器——存量发行,永远被热议也始终未见推行。

  对此,李剑阁称, 限制存量发行和“股权分置”一样是改革初期因为意识形态障碍残留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放开IPO存量发行的过度限制,有利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也有利于风险资本、PE资本的有序退出。

  所谓存量发行,即指在公司IPO时,老股东对外公开出售一部分股份。此举可避免发行过多新股造成募集资金过多,同时有助于增加新股上市首日股票供应量,降低市场炒作因素,减少限售股份积累。

  一接近监管机构的研究者表示,在2009年那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讨论中,证监会就曾一度将“有序推出存量股票发售”写入《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与承销的试点意见(征求意见稿)》——如果预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发行人控股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部分存量股份与新股一起定价并上市交易。再往前追溯至2005年,证监会就提出将“研究推出首次发行股票公司存量发行试点”。但在当时未能解决全流通问题的背景下,很多市场意见将存量发售等同于国有股变相流通,并认为是对股市最大的利空。股改之后,这一因素已经不复存在。

  李剑阁对再融资改革的建议,也是围绕着“市场化”角度而去。他建议参照海外市场的经验,引入再融资发行的“一般性授权”机制。即现有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授予董事会发行新股的一般性授权,以便在授权的有效期内,董事会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本一定比例的证券。同时,建议逐步放开对于再融资发行底价的硬性规定,鼓励采用市场化询价的方式,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现行退市制度形同虚设

  对于现行的退市制度,李剑阁的评判是,形同虚设。

  他说,自A股上市公司退市制度2001年启动以来,沪深两市主板因触犯监管规则而退市的公司共有42家,占比不到2%,多数公司在长期停牌之后,都能通过重组借壳等方式重新返回到股市。而创业板成立两年以来,还未出现退市的公司,A股总市值全球排名第二,2008年以来无一家公司因触犯监管规则而退市,退市制度形同虚设。

  对于创业板,李剑阁认为,运作两年间,创业板公司的成长性让投资者大失所望,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负面新闻不断。开办之初的狂热,不复存在。

  现行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创业板公司如连续出现两年亏损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将直接退市。

  李剑阁说,完善和严格执行现有退市制度,坚定不移地“埋葬死者”,让其成为投资者理性择股的清醒剂,成为悬在上市公司头上的生死牌。

  在李剑阁看来,上市和退市制度是相辅相成的。上市门槛单方面的控制,无助于改变中小上市公司质量差的问题。他建议要加强上市后的行为监管,比如财务造假,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高管违规挪用和套现融资资金等做法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等。

  此外,他还对建立中小企业快捷融资机制和健全分红制度分别给出建议。建议证券市场在直接服务中小企业高端群体的同时,还应该有效联结政府、银行、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信用担保机构、科技保险等,为中小企业提供不同发展阶段的专业化融资支持,发挥枢纽作用。

  改革需与其他部门协调

  事实是,无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高级管理人员,数名证券业内从业人员均表示,从今年起切身感受到的是改革推进力度前所未有。“不能说这些措施都是新的,但从改革理念的颠覆,到推进进程的快速,确实有着相当大的区别。”一券商高管说道。

  但是,几名参与改革制度讨论的业内人士也坦言,在探讨过程中,争议和矛盾始终存在。申银万国(微博)证券在近期撰写的《资本市场改革系列报告》中指出,改革的风险就是各项改革措施都需要与其他部门协调。

  申银万国将改革措施分成三类,市场基础建设、投资者机构和市场结构。发行体制改革、完善退市机制、强制上市公司分红、打击内幕交易属于市场基础建设;推进养老金入市、加快QFII审批力度、信托证券投资账户开放、鼓励大股东收购和放开第三方基金销售为投资者机构改革;市场结构改革包括明确关于场外市场、债券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相关改革。

  一业内人士透露,在每次证监会主席工作会议上,审议一个新的改革议题,几次都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比如在一次讨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主席工作会议上,推进派人士认为,这是为未上市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融资渠道,同时又为机构提供了一种新型的高收益债券交易品种。但是也有人士认为,由于没有成熟的风险评估机构和严谨的风险评估标准,加上国内担保机构尚不成熟,目前推行有比较高的违约风险。”上述券商业高管透露,几乎每项改革措施都有数个方案堆在主席工作会议上。

  此外,部门间的协调之路也非一帆风顺。证监会力推养老金入市计划便一波三折。郭树清数次在公众场合呼吁养老金入市。但是,今年1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养老金暂无入市计划”。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