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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龙: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有三大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3日 18:59  财经网

  【《财经网》记者 余飞】对于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问题,南方基金(微博)首席分析师杨德龙(微博)认为,新股发行制度的方向依然不变,但不能一刀切式的取消审批制。针对于改革路径,他提出了三大建议。

  杨德龙认为,新股发行制度具体改进建议包括:一是取消在询价阶段,机构报价低于最终发行价可能失去新股申购资格的规定,让询价机构按照自身的研究报告和真实意愿进行报价;二是严格执行主板和创业板退市制度,完善各种退市条件,将上市之后业绩表现远低于招股说明书或上市路演的公司、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及时进行退市,以儆效尤;三是对于协助上市公司粉饰财报、包装上市的承销机构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格处罚,杜绝各种财务造假行为;四是加强上市公司上市前后信息披露管理,对于披露不足、失实或者严重误导投资者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

  另外,杨德龙还建议,考虑到当前市场资金面非常紧张,二级市场低迷,建议适当降低新股发行密度,减少对二级市场资金分流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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