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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拷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0日 01:21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对话中国政法大学(微博)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微博)

  第一财经:早在2010年11月,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就已进入第二阶段,为什么到现在仍未有根本性的改革?

  刘纪鹏:原因可能是药不对症。我认为,发行制度改革要动真格,并非简单地从询价机制或者申购方式上改革就行。因为,核心问题在于监管者自身能否有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正确的对策。

  现在,我们的发行制度名义上称为核准制。但实际上,这种核准制是比审批制还要差的一种制度。因为,审批制能找到具体的责任人,而核准制则不行。所以,发行制度改革就要从此处着手,要把比审批还严格的实质性审核改为程序性的审核,改为形式上的审核。这种审核的特点是解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而不是直接去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即把判断一个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权利和责任交还给投资人。

  第一财经:发行制度改革最大的阻力在哪里?

  刘纪鹏:当要“革自己命”的时候,改革者和监管者往往退却了。因为,这将以他们丧失权力为前提。这就是问题的本质,也是最大的阻力。

  第一财经: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以来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你对此有什么评价?

  刘纪鹏:以我个人的主观判断看,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以来的几把火都是试水,但他谈到发行制度改革确实要动真格了。在这次的金融监管工作会议上,郭主席能够大胆提出要果断放弃行政审批权,尽量把权利交给市场和投资人。能做到这一点非常需要勇气。至于改革能否成功,还需要策略和政策并重。

  第一财经:种种信号表明,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要把新股发行体制作为改革重点。你认为2012年会推出第三阶段改革吗?

  刘纪鹏:就目前看,新股发行肯定会继续,改革也将不停,但改革有大有小,关键看主导这场改革的人是否真想改革。要动真格,就得大胆地削弱证监会监管部门的审批权,首先是把发行制度从实质性审核转向程序性和形式性的核准,如此证监会才能腾出精力,把责任牢牢地盯在保荐人和承销商身上,明确发行制度改革中的责、权、利相呼应。只有这样,出现问题时才能找到责任人,同时加以非常严厉的惩罚手段,让保荐人和承销商无论在思想上,还是作风上,能准确地把优秀的上市候选企业奉献给投资人。

  在一定程度上,这样的发行制度肯定解决供求关系的真实性问题和“三高”超募的问题,而且也能明确落实发行制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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