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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分红承诺被指作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0日 15:53  现代快报微博

  自11月初证监会祭出IPO公司要在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这一新政举措以来,注重股东回报之风似乎蔚然掀起。

  然而,一个严峻的问题是,IPO公司上市前后现金分红方式诡异变脸。非流通股东在上市前报告期内的现金分红比例,动辄超过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以上,但上市后现金分红比例却大幅调低,IPO重圈钱轻股东投资回报的悲剧依旧在上演。

  分红承诺闹剧

  截至12月7日,中国证监会IPO公司现金分红强化新政实施以来,共有38家IPO公司披露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等待发审过会表决的3家,未通过发审会审核的10家,发行审核过会获准通过的25家。

  令人意外的是,在IPO发审获准通过的拟上市公司中,竟有两家公司在没有披露未来现金分红比例承诺的情形下,便堂而皇之的地顺利过会。这的两家公司是荣科科技和共达声电。

  荣科科技披露的上市后的分红政策为,“计划上市后的第一个盈利年度派发股利,预计采用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派发方式,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而共达声电对上市后分红政策的提示则更加大而化之,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一般政策与发行前将保持一致。”

  除荣科科技、共达声电外,记者对已经过会的23家IPO公司上市后现金分红比例承诺统计分析发现,目前IPO公司的分红政策和分红规划,给人突出的印象是,尤其是上市后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不仅没有足够的吸引力,而且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回报股东投资分红的诚意。

  23家已经过会的IPO公司,承诺上市后的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在10%至30%之间,但多达18家公司承诺上市后的每年现金分红为当年净利润的10%。

  上市前疯狂分红

  一位投行部门的资深专业人士向记者表示,“监管部门要求IPO公司在招股书中提示分红政策,并明确承诺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这只是一道原则底线,监管部门的政策引导并不强制效力。”在该人士看来,尽管上市公司承诺了最低现金分红比例,但因种种外部因素,股东投资很可能连最低10%的现金分红承诺都无法保证。

  在所有IPO公司的招股书中,几乎每家公司都用同股同利的字眼来表达其上市后与社会公众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的美好愿望,但是,记者调查却发现一个惊人的现实,那就是,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的报告期均有惊人的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的净利润往往在30%以上,更高的甚至超过了50%。

  据了解,目前监管层对IPO公司上市前大比例分红套现的做法并没有明文限制,上市前公司将可供分配利润全部分掉都可以。监管层之所以对IPO公司上市前报告期的现金分红不做约束,是认为可供分配而未分配利润的多少将影响其IPO询价的估值,寄望于市场估值力量对其分红行为构成约束,但在目前IPO发行“三高”居高不下的形势下,这样苍白的约束能够有效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投资回报权益吗?

  有业内人士指出,“那些IPO公司在上市前大举现金分红的举措可以理解,一是很多年来没有分红过,股东对现金分红高度饥渴;二是,IPO过会后马上可以圈到钱,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马上可以解决,这样即使举债分红也未尝不可。”

  微薄的未来现金分红承诺、上市前近乎疯狂现金分红套现,让人无法不认为,上市公司注重股东分红回报这一天的到来仍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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