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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询价离谱根源在制衡缺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9日 05:44  上海金融报

  上海金融报

  沪深交易所掌门人上周末齐齐向新股询价机构缺乏自我约束的现象“开炮”,让业内震惊。从统计来看,在新股询价过程中,报价机构的报价经常高得“离谱”。其中最“离谱”的报价为永利带业(300230),该股在今年5月份招股时,上海海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出28.5元/股的报价,与永利带业12.9元/股的发行价相比,高出120.93%。

  当前股市新股发行定价“三高”现象之所以会出现,并长时间存在,其中关键原因,无疑与包括报价机构在内的新股发行人、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缺乏自我约束有着密切关系。不仅如此,笔者以为,形成新股询价中离谱报价的原因,表面上看是证券承销商、发行人与报价机构利益上的共同性,而根源或许还在相关市场制衡机制的缺失。

  首先,以市场驱动机制看,众所周知,包括股市在内的市场作为一种交易活动场,之所以能够吸引投资者参与,其中关键原因就在于投资者对参与买卖活动能够获利的预期。一个市场包括股市在内,如果不能给人们带来对盈利的期望,那市场交易活动不仅肯定不会存在,而且其也不再称得上是真正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市场。就以新股发行过程来说,应该不难预见,如果没有市场利益吸引,相关申请上市公司(IPO)还会要求发行股票(融资需求)吗?承销商、报价机构等中介机构(满足获利需求)还会如此积极地参与其中吗?结论肯定不会!而且可以肯定,除非不搞市场经济,否则如果真要将“利益”排除于新股定价机制之外,那市场也就不再是真正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市场,新股的定价过程也就会完全丧失市场含意。

  所以,与新股定价过程中的报价机构缺乏自我约束相比,或许更加重要的不是其中的中介机构是否自律,而是由于目前新股定价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太一致,且同时没有对立的利益“对手”制衡,以至于其能够左右新股定价的形成。可以说,这才是当前新股报价高得“离谱”的关键所在。

  其次,以市场利益各方参与安排看,同样众所周知的是,市场只有在利益各方能够共同参与,并有公平规则保证交易公平的前提下,才能说是一个有效的市场。具体就拿早年的股权分置改革来说,应该承认,当年的股权分置改革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并得到市场认可,其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就是引进了作为利益对手的散户参与的“分类表决机制”,这成为制衡当时非流通股利益一方的重要力量。

  人们不妨回顾一下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过程。如果当年没有“分类表决机制”安排,后来的股权分置改革会如此顺利吗?而与之相比,目前的新股定价程序虽然“窗口指导”已淡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监管程序设计有了一定进步,但由于没有类似于股权分置改革那样的利益“对手”参与其中的机制安排,使得询价过程中利益过度一致性,如此结果,要想不“三高”都难。

  所以笔者认为,无论以市场驱动还是以公平参与制度安排讲,造成当前新股股价“三高”的根源并非在机构的自我约束缺位,而是由于缺乏类似中小散户这样的市场利益“对手”的共同参与,以及相关市场制衡机制的缺位。对此,不知有关制度设计与市场监管部门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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