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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质疑深交所创业板退市新规太温柔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9日 06:32  南方都市报微博

  南都讯 记者王涛 昨日,深交所发布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明确创业板两个退市制度,即连续3年受到交易所3次公开谴责以及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不过,业内人士称,达到第一个规定的上市公司还未出现,按创业板目前平均股价,撞线第二项也很难。

  “征求意见稿”除了增加上述两个退市标准外,还包括了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缩短现行部分退市条件的退市实践、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设立“退市整理板”、明确退市公司去向安排等几个条件。

  对于增加的两个退市标准,有业内人士表示形同虚设,如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上市公司中还没有这一记录开创者,况且受到两次谴责还顶风而上的上市公司,可能性也极小。而“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的退市标准,A股发行面值一般1元,截至昨日收盘,目前创业板股价在20元以下的有131家,股价最低的国联水产昨日收盘价8 .14元。另外,20个交易日时间太长,只要20个交易日里有1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1元以上即可。唯一的影响是高送转的股票增加了退市风险,高送转是拆股但面值不变,跌破面值的可能性会远高于不高送转的情况。

  此外,市场还有质疑声,“退市整理板”是否又是一个变相的ST或者三板?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不支持”是不受理还是不鼓励?退市应该一票否决,“借壳”可以完全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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