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亮亮
创业板市场开板以来,“突击入股”一词不断见诸报端。造富神话让大量创投公司通过各种途径突击入股,收益不菲。然而,这一行为似乎与资本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准则背道而驰,其背后又滋生多少灰色利益链条。
目前,监管层已经对突击入股等行为表示要严格审查。资料显示,去年10月份,证监会要求延长“突击入股”的锁定期。招股说明书刊登前一年入股的,锁定期从之前的一年延长至三年。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创业板开板前,基于鼓励和培育本土PE的初衷,证监会在审核“突击入股”时放宽了有关限制。根据2008年10月执行的新股上市规则,对于在发行人刊登IPO招股说明书前12个月内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股份的持有人,要求其承诺不予转让的期限由之前的36个月缩短至12个月。
然而,频繁上演的突击入股触动市场神经。首先,突击入股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突击入股者由于介入公司的时间过短,很难对公司治理提供帮助。而突击入股者在退出时数十倍的收益,更易让腐败滋生。知名财经评论人士皮海洲就曾表示,“突击入股”实质就是对上市溢价的掠夺,是对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公然践踏。不论是企业的原始股东还是公众投资者,较之于“突击入股”者,都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对阳光电源而言,随两家创投机构同时入场的还有其大客户麒麟亚洲。公司大客户突击入股成为大股东,从某种程度上讲似乎能给销售带来利好,但公司将如何处理随之而来的关联交易?阳光电源似乎还有很多问题需要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