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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国际板三种设计方案的利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7日 10:13  重庆时报

  目前正在讨论的所谓国际板市场,就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中开辟独立板块,以供外国公司在该板块上市、融资的市场。

  根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的统计,在全球市值排名前十位的证券交易所中,只有上海与孟买证券交易所没有境外上市公司。

  目前,从不同层次决策层的表态来看,推出国际板的基础条件逐步具备,时机也越来越近,具体的方案设计则存在两种不同的思路:人民币国际板与美元国际板。

  围绕这两个版本,目前广泛讨论的方案可概括为三种:

  依托A股市场,直接IPO,按照现有的上市和交易规则来建设以人民币计价的国际板;

  依托B股市场,建立以美元计价的国际板;

  人民币计价,发行存托凭证(CDR)。

  先说CDR,从不同方案的评估来看,虽然CDR可以作为渐进开放证券市场的缓冲,同时这一方式也绕开了中国 《公司法》和《证券法》对 A 股上市的注册地等的要求,解除了外国企业在中国上市的法律瓶颈,但人民币在资本项下的不可自由兑换将限制CDR模式的运用。

  因为CDR 制度的核心是基础股票和存托凭证之间的相互转换,这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货币兑换问题,而中国资本项目的外汇管制将导致CDR与基础股票无法相互替代,最终可能出现A股和H股市场上相同公司股价、市盈率出现巨大差异的情况,易于引发套利行为。

  此外CDR发行属于存量发行,市值也不计入交易所,无法通过扩大总市值和交易量来提升金融中心的地位。

  目前来看,最有可能的建设方案要么是依托A股市场,直接IPO的人民币国际板,要么是依托B股市场的美元国际板。

  如果依托B股市场建设美元国际板,可具有如下的几个优点:

  第一,可以帮助B股市场恢复市场功能。

  第二,与A股市场相比,B股市场的市盈率较低,介于10~15倍,与世界成熟市场的平均水平接近。

  第三,使用美元计价可以绕开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的限制,对于筹资企业的资金使用范围没有限制,能够帮助主营业务不在中国或者和中国经济来往较少的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第四,使用美元计价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可回笼部分美元,减轻基础货币被动投放的压力。

  最后谈依托A股市场,直接IPO的人民币国际板。

  不同决策层近期在不同场合的多次表态意味着人民币计价的国际板是可能性较大的一种方案。

  从法律层面的操作上,首先需要修订《证券法》中“发行A 股的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公司”这一条款的约束即可。

  参照中国周边市场推出国际板时的设计方案,通常也是以本币计价。

  此外,通过对比其他亚洲市场开放外国企业本地上市的过程,我们可以发现有以下几点共同之处:

  都曾经使用存托凭证作为国外企业上市的缓冲。

  对外商企业同时开放主板和创业板提出不同的要求。

  都是在资本项目完全开放后,才允许外国企业本地上市。

  并未给予外国企业超国民待遇,其各项要求与国内企业基本一致。

  同时开放增量上市和存量上市市场。

  总体上看,由于中国短期内尚难以实现资本项目的完全可兑换,特别是考虑到外汇储备持续上升的对冲压力以及当前紧缩的宏观经济环境、相对弱势的资本市场环境,我们需要审慎评估人民币国际板的推出对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的潜在冲击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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