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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我国新股估值定价日渐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1日 14:12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为下一步的新股发行改革做铺垫,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人民日报》

  本报深圳4月10日电  (人民网记者吕骞)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日前在深圳召开。此次研讨会总结了上一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成果,就当前新股估值定价存在的问题做进一步探讨,为下一步的新股发行改革做铺垫。

  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形成合理的估值定价机制,是抓住历史机遇,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2009年6月以来,我国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完成了从窗口指导定价发行到市场化询价发行的重大转变,新股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日趋接轨。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介绍,从2009年6月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启动后,中小板的新股上市首日涨幅从137%下降到了44.8%,2009年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为64%,2010年为45%,2011年为12.5%,总体呈现逐年缩减的趋势。新股发行“三高”现象逐渐减少,市盈率下降、破发现象时有发生,这表明我国新股估值定价日渐合理,两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达到了预期目标。

  就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认为,自从保荐制和询价制实施以来,新股上市工作步入良性轨道,但新股定价面临的挑战仍然十分巨大。

  第一,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监管机构、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主体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存在分歧;第二,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转轨市场,要完全转变计划经济的思维、行为模式,实现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巨大跨越不容易;第三,资本市场本身存在天然不足,信息不对称、中介机构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都会存于市场发展过程当中,这也使新股发行定价存在一定的困难。

  “与宏观配置高效率相比,微观运行效率正在成为一块短板,这有可能成为一级市场继续保持,或者进一步提高宏观配置效率的一个隐患。”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指出。

  就此,陈东征认为应在制度上建立公平的新股估值定价环境,同时强化新股估值定价的市场化约束。要强化对询价对象报价情况的市场监督,要建立奖优罚劣的监管机制,淘汰报价质量较差的询价对象,要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提高中小投资者在估值定价过程中的话语权。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则指出,要加强对新股报价业务环节的合规制度建设,杜绝道德违规风险发展的可能性。

  针对市场关注的新股“三高”现象,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表示,当前工作是要全方位提高市场估值专业水准与从业人员素质,建立有效的利益冲突规避机制,加强投资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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