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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精打细算使用超募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 06:31  证券时报

  编者按:截至6月30日,共有64家创业板公司披露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公布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共计72.39亿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7.35%。其中,59家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比例低于20%,超募资金使用率偏低,反映创业板公司对超募资金使用的谨慎态度。

  证券时报记者 肖 渔

  与创业板公司高定价发行伴生的一个直接问题就是巨额超募资金的形成。超募资金该怎么用、该怎么管,一时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也一度引起各种非议。值得庆幸的是,监管层已经未雨绸缪地制定了相应的监管措施,绝大多数创业板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能够立足主业,小心谨慎,严格按规矩办事。

  超募引发的“是是非非”

  无论是在主板还是创业板,近一年来超募现象都是热潮;有人甚至将超募视为上市公司乱花钱、二级市场下跌等各种问题的“原罪”,对资金超募口诛笔伐。然而,是非之经,不可不分。超募资金有其产生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在严格的募资监管下,将超募的钱用好也有助于优势企业上市后加速发展。

  专家指出,以资金是否超募而对发行定价质疑其实是忽视了企业的内在价值。而至于超募带来的资金合理使用和监管问题,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在这一共识下,在创业板开启近一年后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市场人士已经认识到,市场化定价带来的股价稳定和超额募资是一对共生的产物,只要监管到位,运用得当,超额募集的资金将为企业提供持续助推力。

  “对一家每年以50%增速发展的优质创业板企业,高成长性可能在中期、甚至短期内带来意料之外的发展机会,比如新的并购机会、产能扩建或市场开拓需求等。此时,超募资金对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将起到强有力的支持作用。”某券商资管部负责人如是表示。

  各项监管措施环环相扣

  目前,监管部门对超募资金的管理比以往更加严格,尤其是对超募较多的创业板公司,各项监管措施环环相扣,不给上市公司钻空子“乱花钱”留任何空隙。

  据权威人士介绍,在创业板发行监管环节采取的募集资金监管措施已有四项:一是在《证券法》的法律框架内,引导创业板公司贴近25%的法定最低线发行,从发行规模上最大限度控制单一企业募集资金金额;二是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对募集资金的存储、披露和运用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要求募集资金应当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引导社会、媒体监督企业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效果;三是从发行环节向上市公司监管部门、企业所在地派出机构和交易所等一线监管部门出具持续监管建议书,逐项列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上市申请文件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包括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承诺,建议持续跟踪关注公司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四是要求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涉及募集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果公司存在证券上市当年累计50%以上募集资金的用途与承诺不符等情况,将追究保荐代表人的责任。

  除了在发行的“进门”环节严格把关外,监管部门在创业板的持续监管环节,也实施了严格的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第一,在创业板定期报告格式准则中,要求上市公司列表说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项目进度与实际投资项目、进度的异同,并说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第二,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批及相关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明确要求超募资金必须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而不能用于诸如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业务。第三,在创业板公司上市3个月内,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每周将公司运行情况、重大媒体报道、募集资金尤其是超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及时通报处理。第四,证券监管部门将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重要内容。

  创业板公司铭记按规矩办事

  一份来自权威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表明,创业板公司能够立足主业,按披露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一方面,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首先就从制度上确保了资金存管合规、安全。截至2010年7月30日,100家上市公司按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这样做,便于投资者监督,也便于监管部门持续跟踪监督。

  另一方面,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做到按披露使用,未发生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从实际情况看,创业板公司计划募集资金大部分用于主营业务,履行了招股说明书的承诺。目前,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向实质变更的情况,仅有少数公司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主体和方式进行了调整。

  统计数据还显示,创业板公司能够按披露计划渐进投入募集资金,但总体上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比例还较低。2009年度,共有42家创业板公司发行上市,均按规定在年报中披露了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据统计,42家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共计231.47亿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95.65亿元,计划投资于139个项目。截至2010年6月30日,42家公司中有33家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9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有82个已实际使用了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数的58.99%),已投入募集资金共计11.2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7.65%。

  就超募资金的使用,此前有关媒体提出颇多质疑。但证券时报从来自地方监管局和交易所的反馈看,在监管的严威和股东约束下,创业板公司对超募资金使用都很小心谨慎,大部分公司在做出决策前,都会主动和监管部门、保荐机构就合规性进行咨询沟通,超募资金的使用做到了安全有效。

  比如部分创业板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改善了财务结构。实际上,由于上市时间的不可确定性,为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一些公司在上市前通常会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预先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如神州泰岳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以前,就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已使用自筹资金957万元提前投入飞信平台改造升级等募投项目。

  截至2010年6月30日,创业板共有52家上市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置换金额共计22.29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的3.59%。这些公司均按招股说明书计划及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少数创业板公司还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但这部分的比例相对较小。截至2010年6月30日,共有10家公司因业务发展而新增营运资金需求,按程序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涉及金额3.63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的0.59%。

  百家企业凸显创业板创新特质

  证券时报记者 肖 渔

  随着创业板公司数量升至百家,创业板企业的“面貌”、“体态”、“脾性”也展现得更加清晰,100家企业的群像勾勒出创业板立足创新的核心特质。创业板开板近一年来,也成功摆脱了早期对其“小小板”的质疑,创业板不拘规模、服务于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定位更加精准。

  早在去年7月“创业板发行制度培训会议”上,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就曾明确表示:“创业板企业到底应该是什么样,不是靠规划来的,是靠广大投资者逐渐筛选淘汰出来,但不应该是中小企业板的小小板。”

  本着这一原则,在创业板的申报初期,为体现与中小板的差别,创业板审核部门就提出两方面的参考因素:一是行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6个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二是在技术业务模式上创新比较强、行业排名靠前、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企业。为此,在创业板开板初期申请的百余家企业中,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行业等占七成左右的比例。不过,尽管如此,从已过会的企业看,也不乏传统行业的企业。

  “创业板没有硬性的行业选择标准,有的企业可能不适合创业板,但又不能说不符合创业板标准,保荐人、发审委都不好把握。”某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证监会相关部门在总结前期创业板工作时也曾指出:“有的保荐机构推荐的企业主要从事传统业务,创新能力不够突出;有的企业选择申报创业板仅仅是觉得创业板的排队时间短,发行市盈率高。” 这些认识上的偏差说明,有必要引导市场各方正确认识和理解创业板,进一步明确创业板发展的主要着力方向。

  为了给创业板正本清源,证监会于今年3月果断制定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进一步阐明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功能定位。“《指引》发布前,曾广泛听取了保荐机构、基金公司和相关部委的意见,适应了当时宏观经济的大环境,有较强的针对性。”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

  这份《指引》分别列出了保荐机构“重点推荐”和“审慎推荐”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九大领域的企业,应重点推荐。而纺织、公用事业、房地产、交通运输等八大领域则被划入审慎推荐名单。

  除IPO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外,《指引》的发布使保荐机构对创业板的具体推荐选择标准了然于胸。“许多不符合筛选条件的就被直接劝退了,而不会贸然闯关。”某大型保荐机构负责人说。

  创业板定位的修正还体现在发审门槛的大大提高,有投行人士介绍,“除了行业、盈利模式外,现在创业板对规模的要求也很高,利润过低的企业都不可能通过。”据这位人士分析,小企业的风险太大,业绩不稳定,能推荐上创业板的公司必须是经过了早期发展阶段的企业。

  创业板定位的进一步明晰,客观上也让创业板的包容性更强,吸纳并诞生了一批具有“创新性”的大块头实力企业。比如南都电源、国联水产接连刷新创业板的新股发行规模,甚至远远超过了许多中小板公司的发行量。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断调整,创业板重点推荐的行业和领域也会随之不断调整。”据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在这位人士看来,《指引》发布后,创业板如何进一步适应国家的战略发展需要,是不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还应该做哪些方面的调整,都可以积极讨论,为创业板今后的持续发展找准发力点。

  展望未来,创业板企业将呈百花齐放之势:有小规模的,但行业有较大发展前景;也会有大规模的企业甚至超过中小板,只要行业代表创新方向,有较高成长性。创业板的百家、千家企业必将成为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践行者和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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