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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发行可尽快提上IPO改革议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5日 03:40  证券日报

  □ 赤择远

  始于2009年6月的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围绕定价和发行承销方式两个关键环节,完善制度安排,强化市场约束。对这一轮改革的成效,从目前来看,用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的话说,就是“新股发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要求逐步落实,达到了第一阶段改革目标。”

  多年来,以提高监管水平和市场化程度为目标,逐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始终是证监会的工作重点。那么,接下去的新股发行改革将会如何进行?笔者认为,存量发行应该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而最终的方向,还是应该向注册制推进。

  先说存量发行。这一境外成熟市场较为普遍的发行模式。

  其实,关于存量发行试点的提出已有数年。但今年这一话题再热,源自“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一番话,即存量发行和一次核准多次发行(即储架发行)都是非常好的建议,都是将来完善发行体制必然触及的。

  这个信号代表了监管层鼓励社会充分讨论达成改革共识的意图。

  目前,IPO“超募”可谓让新上市企业忧喜交加。存量发行,则有助于解决资金超募这一问题。因为一旦采用存量发行机制,发售旧股所得资金由原股东享有,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不产生影响。结合增量发行机制,监管层可让上市公司募得符合预期的资金,而不是多到超过其运营能力。

  同时,存量发行机制可使老股东快速减持套现而不必通过二级市场,也就不会影响股价稳定;而卖老股不发新股也不会摊薄企业利润。此外,引入存量发售有助于增加新股上市首日股票供应量,降低市场炒作因素,减少限售股份积累。

  要保证这种国际通行的发行方式最终在我国的资本市场取得实际成效,还是必须依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在配套措施完善,充分考虑到相关的风险因素并妥善解决之后才能推出,一旦在实际运行中发现问题,也需要及时修正,以尽可能避免好心却未必办成好事的尴尬。

  存量发行只是一个突破口,而最终的方向,笔者认为还是要向注册制推进。

  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让政府监管部门承担了过多责任,改为注册制,将给发行人和投资人带来极大的便利,真正实现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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