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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辩论:高价IPO该不该调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4日 21:46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李叶 郝英 北京报道

  从IPO重启以来,新股发行价格“就高不就低”,节节攀升。目前主板、中小板的新股发行市盈率平均达到40倍,创业板首批28家上市公司高倍超募,发行人的大举“圈钱”带给投资者巨大风险,对此,有观点认为“发行价格市场说了算”,也有业内声音表示在中国股市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有必要对发行价格给予指导。

  正方

  目前新股发行价格过高的原因是投机因素造成的,在市场过热的时候,窗口指导应该及时启用。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

  目前新股发行价格过高的原因是投机因素造成的。我认为应该对高市盈率发行有所限制,现在在其他方面都没放开的情况下,单单放开发行价是有问题的。我认为发行时的市盈率在询价的基础上应该有所指导,证监会和监管部门是否可以出指导意见,例如1-30倍或者是1-40倍,可以略高于主板的市盈率,如果超过规定的市盈率上限,监管部门有权阻止其发行,这样做不是倒退,而是稳定市场的举措。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

  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还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之前,新股定价的市场化改革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我认为应该淡化窗口指导,但不放弃窗口指导。从过去新股发行的实践看,在市场低迷的时候,投资者风险定价会偏向于理性,可以淡化窗口指导。而市场过热的时候,投资者风险意识淡漠,窗口指导则应该及时启用。监管部门可以设置一个内部指标,如连续几只股票IPO定价超过30倍市盈率就启动窗口指导,这样就可以有效防范过高价格发行、助长泡沫的情况。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金融学系副主任吕随启:

  创业板新股的高价发行是与监管层的政策取向有关系的,创业板是挂着高成长性的符号出现的,同时也被赋予了高市盈率。对于上市公司和承销商来讲,新股定价越高,对他们是越有利的。目前新股发行价格过高肯定是有负面作用的,首先新股发行价格过高加上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效果有限,这就造成了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高开低走。被套住的97%都是散户,这很难说监管层没有责任。我认为监管层在随后的新股发行中应该会有所调整,从之前创业板第一批火速发行到现在第二批偃旗息鼓就可以看出。

  反方

  新股的发行价是由市场决定的。通过政府来调节价格,不符合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

  ●国金证券财富管理中心经理林峰:

  新股的发行价是由市场决定的。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跌破发行价也是很普遍的现象,但因此而想通过政府来调节价格,不符合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如果新股发行价格过低,将损害原始股东的利益,也不一定能保护到二级市场的投资者的利益,新股发行通过市场化定价后,并没有把利润全部让给打新资金,有利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太平洋证券高级分析师周明剑:

  新股发行的价格不能由任何人任何机构来定,而是经过市场运行自然产生。

  新股发行有个比较微妙的现象,牛市发行新股的时候,价格都会比较高,而熊市发行新股的时候,股价一般而言都会比较低。由此可以推断,新股发行的价格实际上是与投资者的热情、投资者对市场的看法有关系。而这一价格并不能因为或高或低就动用管理层的宏观调控政策,通过市场来调节的价格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本市场。IPO的发行就是通过市场来进行询价的,通过对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进行询价,而不是管理层规定的价格。

  当然,不否定目前我国的询价机制也存在一定的瑕疵,比如对机构投资者的询价偏多,对中小投资者的询价偏少。

  ●安邦咨询集团资深分析师端宏斌:

  新股发行价格较高,公司超募严重,这与宏观调控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而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

  目前,新股发行要经过层层审核,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资金多、新股少,投资者想买新股难度大。我建议政府监管层可以放宽新股发行的制度,少审查、多放行、积极发展资质良好的壳资源,大力发展借壳上市,从而保证供求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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