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强调,要落实新股发行体制的改革措施、择机推出后续改革措施
□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成功迈出“第一步”,新制度下的新股发行正井然有序地进行。就在此时,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接受《学习时报》采访时强调,要落实新股发行体制的改革措施、择机推出后续改革措施。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是个渐进的过程,由于其涉及面广、影响大,因此必须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推出各项改革措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记者表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不会一步到位,新兴加转轨的市场特征决定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调整、优化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此前,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指出,除了现阶段推出的四项措施,其他改革措施,在统筹兼顾市场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市场的承受程度的基础上,择机推出。
此次新股发行改革的重要原则,就是坚持市场化方向,促进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注重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
据对发行制度改革后发行新股的前三家公司数据统计,我们可以发现,利用改革后的新股询价制度定出的发行价,桂林三金、万马电缆、家润多三家中小板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股票二级市场市盈率相比,仅折价约15%,而2008年发行的全部71只中小板股票折价平均值是47%。此外,网上申购账户数较去年平均多6倍,冻结资金量却有所下降。
这意味着新股发行改革中市场化定价的机制正在发生作用,一、二级市场价差大幅缩小,一定程度减缓了此前市场囤积巨额资金打新股的负面影响。
“总体上说,市场化改革方向是没错的,是毫无疑问的,也是必须坚持的。”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但在这过程中可能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对此,他从三方面进行了解释。
首先,新股发行要实现真正市场化,要通过询价等定出合理的发行价格。
其次,一级市场要充分照顾中小投资者。“虽然现在我们也在尝试,但效果并不明显,多年来中小投资者很难在一级市场买到股票,只能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这对他们来讲是很不公平的,最好的办法是让机构投资者只能通过网上申购,而网下申购的份额全部留给中小投资者。”
第三,首日溢价率过分高,这也是个问题,“目前新股上市的第一天经常给炒到天价,对股市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而在国外,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溢价率一般是15%,我们可以参照这个比例,比如对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涨跌幅限制在15%。”
其实,我们不难看到,近年来,特别是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以后,监管部门推进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从审批制到核准制,从行政化定价到询价制度的引入,以及种种技术环节都在不断改进完善;比如媒体一度关注过的,在大盘股发行中流行的向机构投资者战略配售的方式悄然退场。
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这些改进必定是渐进的,也肯定是慎重的,考虑周全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相关各方的积极探索下,新股发行制度必将不断完善。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是毋庸置疑的。接下去要做的,就是不断地完善、不断地调整,让其在符合中国资本市场的同时也与国际接轨。
有分析认为,新股发行改革进行到现在,实际上只剩下三件事还没有做。一是承销商和发行人还不能自主配售股票;二是资金申购的方式未变,在香港市场上,网上对公众部分仍是资金申购,而网下对机构配售则只需交定金;三是尚未在IPO中实现存量发行。下一步,申购方式有可能借鉴香港的方式进行调整,而存量发行则由于《公司法》的限制,需要司法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联合“修法”往前推动。
知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不管从哪个层面考量,新股发行定价都应市场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市场化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个是发行制度的市场化,现在已经在做了,而且也是做的比较好。接下去要做的就是发行本身的市场化,这也是最难的。
“现在的审批还是行政审批,在发行节奏方面有所控制,这也是我国的资本市场风险相对较大、估值高的一个原因。”华生表示,“核心要做的就是发行上市审批制要改成市场化发行,而标准由交易所制定,由其审核、上市。”
“现在我们的市场化改革,可以说只是走了一小步。”华生教授最后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