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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以下为证监会网站披露的申报稿公告全文: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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