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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版PE规范剑指非法集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9日 08:38  北京商报微博

  商报讯 (记者 孙哲) 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PE基金”)今后将不得向投资者承诺固定回报,同时,还不得以债权的方式吸收资金。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首个全国性PE行业管理规范,对PE行业监管做出系列若干完善,剑指以PE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的乱象。

  这一名为《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PE基金在资本募集时,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及可能的损失,不得向投资者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同时,发改委还表示将加强PE基金的信息披露。此前,发改委曾出台过类似的地方性PE行业监管规范,将全国PE活跃的北京、浙江等省市企业纳入监管。但此次将监管扩大到全国范围,尚属首次。

  根据《通知》,这一规范自11月21日正式实施。此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野蛮生长、非法集资和全国性规范缺失被认为是本次《通知》出台的直接原因。

  2009年IPO重启以来,PE行业快速发展,但由于一直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管体系,以非法集资为代表的PE行业乱象丛生。以天津为例,作为吸引全国基金的股权投资基金大本营,天津因其优惠的政策吸引了大量PE基金到此注册,但随之而来的是非法集资案的集中爆发。相关资料显示,今年5月仅在天津一地,就有数十家以PE基金为名的涉嫌非法集资机构正在接受调查或已被立案调查。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要求PE企业不得承诺固定回报外,该《通知》还规定了股权投资者只能以资金认缴的形式出资。业界认为,从发改委的《通知》来看,尽管首个全国性PE行业管理规范出台的意义重大,但实际上对于诸多PE行业的核心问题,该规范并未予以明确。

  以PE企业最核心的盈利模式为例子,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盈利模式不同的是,大部分的PE企业不是通过向投资人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来盈利,而是更多的通过收取项目投资利润分成模式来维持经营,这种模式尽管PE企业自身乐此不疲,但却一直受到学界的抨击。因此,PE企业的盈利模式不明晰,甚至堪称混乱,这也是PE行业亟待规范的另一个重要的核心问题。不过从《通知》来看,监管层并未对PE企业的盈利模式给出明确说法。因此,随着PE行业不断发展壮大,该行业的监管仍需要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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