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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退市风险应告知所有股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 22:27  证券时报网

  深交所近日向各证券公司发布了《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文件特别要求,证券公司对于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应该切实向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所有客户传达。

  具体而言,《指引》一是进一步明确证券公司为客户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具体要求;二是强化证券公司对参与创业板市场客户的了解、评估及针对性服务,要求其持续关注客户的交易情况,引导客户理性投资;三是细化与完善证券公司对客户的持续风险揭示要求,包括新股上市首日交易风险、股价异常波动风险、公司业绩大幅下滑风险等,尤其是对创业板公司退市风险,要求其切实向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所有客户传达相关信息,并留存记录;四是针对本所建立的重点监控账户、重点监控股票等机制,要求证券公司认真落实配合监管措施,规范约束客户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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