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
截至今年10月19日,189家创业板发行审核企业被否37家,被否率19.58%。经仔细分析,创业板发行审核企业被否原因主要有如下八个方面:
1. 信息披露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出现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风险因素披露不详,避重就轻,空洞无物等。有一家企业因此被否。
2.发行人主体资格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以及国有资产流失、集体资产被低估或非法转让和利益输送等。有4家企业因此被否。
3.发行人独立性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因改制不彻底造成对控股股东的过分依赖,以及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同业竞争等。有4家企业被否。
4.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经营模式和所属行业发生重大变化,对单一不确定性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收入或利润出现负增长等。此外,还有的企业过分倚重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成长性不足;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润,或者关联交易占发行人业务收入和利润比例较大,还有的利用研发费用资本化、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或非经常性损益等手段调节利润。有8家企业因此被否。
5.募集资金使用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募集资金没有明确使用方向,或者募投项目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缺乏,市场和产能消化能力不足,盈利前景风险过大等。有3家企业因此被否。
6.规范运作和内控问题。主要包括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税务存在瑕疵,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未能有效执行,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非法占用,代收销售货款,企业财务独立性差等。有7家企业因此被否。
7.财务会计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财务资料及会计处理缺乏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有5家企业因此被否。
8.企业竞争能力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企业规模偏小,核心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其中有5家电子信息类企业因营业收入偏少而被否。
通过综合分析创业板发行审核企业被否原因,我们认为,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一是客观上我国现阶段仍处于“新兴+转型”期,突出表现在新兴战略性产业刚刚起步,产业链分工协作极不发达,企业主营业务持续成长性还缺乏产业有效整合能力的保证,加之我国市场秩序和信用制度仍未完全健全,技术更新快,市场变化急速,以及政府产业政策变动频繁等,从而为企业不规范行为造成了某些制度上的空白。
二是主观上许多中小企业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代创业企业,现代管理理念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社会责任心不强,对上市的规范要求缺乏认识等,因此出现诸多不规范做法。
从长远看,这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必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和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中小企业经受市场竞争的严格历练,创业板发行审核企业被否的诸多新矛盾和新问题将会逐步减少,符合创业板发行规则的首发企业将更多涌现。
创业板发行审核被否原因
“八大硬伤” 被否家数
信息披露问题 1家
发行人主体资格问题 4家
发行人独立性问题 4家
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问题 8家
募集资金使用问题 3家
规范运作和内控问题 7家
财务会计问题 5家
企业竞争能力问题 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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