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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经正式列入2009年监管部门的工作日程。据《上海证券报》节前报道,新股发行制度的变革目前正在征询意见之中。
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是中国股市诸多重大问题产生的根源所在,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势在必行,而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取消目前新股发行的“双轨制”。新股发行的“双轨制”由来已久——一方面是对控股股东、发起人股东等实行低价发行,另一方面是对公众投资者实行高价发行。而以这两种发行方式所发行的股份,最终又走向同一市场,按同样的价格流通。
可以说,目前新股发行制度上的诸多弊端,皆因“双轨制”而起。
比如公众股的高价发行问题。如果采取的是同一种发股方式,让大小非、大小限的发行成本与公众股的发行成本接轨,那么公众股的高价发行就不再存在了,因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发起人股东不可能接受高价发行的模式。
又如大小非、大小限问题,这更是“双轨制”的产物。正是因为大小非、大小限的低价发行,在发行价格上占了大便宜的大小非、大小限们才有了禁售期的承诺,也才有了大小非解禁时对股价的冲击。
再如公众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双轨制”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公众股东的利益是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损害的,这种发行方式在让上市公司最大化圈钱的同时,明显是在向控股股东、发起人股东进行利益输送。因此,在“双轨制”的发股方式下,每发行一只新股,都是对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一次损害。
对于上述问题,改革询价制度、申购制度、把握新股发行节奏等手段均于事无补。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关键就是要取消“双轨制”发行,让大小非、大小限的发行价格与公众股的发行价格接轨,并在新股上市首日赋予大小非、大小限以流通或部分流通的权利。如此一来,股市的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双轨制”不取消,新股发行制度的其他改革都只是隔靴搔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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