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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立浦电器卷入立邦商标门(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0日 09:47 每日经济新闻

  “伊立浦在过会时期我们没有任何动作,因为阻挠过会对我们并没有好处,对他们则损失惨重。但他们并没有付出足够的诚意来谈,对安排的时间表挑三拣四,对谈判高管的级别挑来挑去,就是不希望最后做出决定。”

  伊立浦的证券事务代表介绍,“当时我们高层确实在私下里达成了协议,但立邦涂料突然出尔反尔,拒不履行职责,这导致我们双方的沟通无法顺畅进行下去。”

  觉得自己被“摆了一道”的立邦涂料怒火中烧,立即开始了反击,他们向证监会进行了举报,在新浪财经发布了独家反侵权声明,并针对此事在报纸上发布了大幅广告。双方的和解似乎越来越不可能。

  “立邦电器”库存达4000万?

  招股说明书中,立邦电器对诉讼进程轻描淡写:目前在公司的存货中,没有“立邦”、“立邦电器”商标的产品,本公司在国内的销售全部使用“伊立浦”品牌。本诉讼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简伟文出具了承诺:若因该诉讼给伊立浦电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简伟文对伊立浦电器足额补偿。诉讼不会对发行人造成经济上的困难。

  “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伊立浦并没有对自己窘境做出明确的阐述。”立邦法律代表钱钧向记者表示,“据我们了解,今年年初为了上市他们曾集体把立邦电器撤下柜台,目前在全国他们共有4000万左右的库存,都积压在经销商手中,每个经销商手上都有20到30万的库存。伊立浦曾对经销商做出过换货的承诺,但有的经销商和我们联络过,不希望双方达成和解,如果和解完成,将给伊立浦两年的时间消化现有的立邦电器,这些产品的损失将由经销商负责。”

  据了解,这场诉讼中,受损的还有渠道经营商,同时也会对伊立浦电器的财报留下瑕疵。但伊立浦并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可能的后果予以阐述。

  但昨日伊立浦电器证券事务代表向记者坚决证实:“我们现在没有库存,全部的产品都是伊立浦品牌的。”

  和解标准双方都有变更

  昨日下午,伊立浦法律代表谢会生及立邦涂料法律代表钱钧都向记者表示,双方并未关上磋商的大门,双方公司会在尽快的时间内再次展开沟通。

  经历了对簿公堂,双方的筹码是否会发生改变?

  记者得到一份在6月13日双方协商后拟定的备忘录,其中条款为,自备忘录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立邦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诉讼费由伊立浦负责。

  伊立浦同意,自签署备忘录后三日内支付立邦涂料200万元和解费,并自备忘录三十日内将所持有的“立邦”和“立邦电器”商标专用权或申请权有偿转让给立邦,转让费用为1万元。并自签署备忘录起不在任何地方试图或谋求申请注册“立邦”或“立邦电器”商标。

  立邦涂料同意,自签署备忘录两年内,伊立浦逐步消化带有“立邦”或“立邦电器”字样库存产品、市场流通产品和提供维修服务。伊立浦承诺,就带有“立邦”或“立邦电器”字样的产品,截止2008年12月31日停止生产,截至2009年6月30日乙方库存消零,截至2010年6月3日中国境内市场清零。

  “这项协议,是6月初双方经过协商后共同认可的结果,但双方此后由于种种原因并未签署。这条协议的底线是我们在那个时候的,但现在既然如此,应该会发生变化。”立邦法律顾问钱钧向记者表示。

  另据记者了解到,立邦已再次提起诉讼,以“使用‘立邦’作为企业名称侵权”为由向伊立浦提出2100万元索赔,诉讼已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但伊立浦方面表示目前还未收到法律传票通知,并不知情。

  “我们需要向伊立浦施压,迫使伊立浦此后杜绝在上市公司名称中使用‘立邦’字样。品牌效应经过分流会淡化,我们3年内在广告上的投入是9个亿,不希望别人来分享此项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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