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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清资上市 南沙海港成为焦点(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3日 01:27 21世纪经济报道

  争夺南沙港

  截至2007年8月31日,广州港集团本部已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合计51亿元,已使用4.6亿元,还有46.4亿元未使用。

  但是,未来南沙港区还将建设10 万至20万吨级粮食通用码头、散货码头和油品码头;新沙二期工程4个5万吨级的多用途泊位也在规划建设之中。广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工程项目不久前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该项目总投资约26.6亿元。

  南沙港由沙仔岛作业区、小虎作业区、芦湾作业区和南沙作业区等四个作业区组成,规划港口岸线52.4公里,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4个10万吨级多功能码头;二期工程的6个10万吨级码头于2007年9月也已全部建成投产。

  “我们第三期规划主要是集装箱和散货码头,现正在申报审批过程中。”广州港集团党工部人士说。

  在前两期建设中,广州港先后引进中海、中远和马士基等船运巨头参与合作。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中海占40%股份,南沙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港集团合计持有60%股份;该港区二期中远太平洋和马士基联合持股59%,其中中远太平洋占股39%、马士基占股20%。

  由于中海、中远和马士基的进入,南沙港很快引来合作方的船务公司以及货运量。南沙港区一期工程4个10万吨级码头2004年建成后,2005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08万标箱,2006年集装箱吞量即达240万标箱。

  “虽然港航合作在起步经营阶段的优势已得到一定的体现,可以使新开港的码头很快形成规模优势,具备一定的影响力,航运企业既是码头股东又是主要客户,一般股东的船舶均享有优先靠泊和费收优惠的权利,容易形成贸易保护,影响其他船公司在码头开辟航线的积极性,造成码头对单个船公司股东的依赖性过强,不利于码头的长期发展。”上述分析人士认为,采用港航合作模式最好使船公司所持股份不要超过10%,而且应尽量吸引多个船公司成为股东,以便实行利益制衡。

  该人士还认为,广州港在前两期的股权持有量上没有实现绝对控股,在二期工程中,广州港的股权比例仅略高于中远太平洋,如果南沙港作为广州港集装箱业务最主要部分资产装入上市资产包的话,广州港必然会考虑增加股权比例。

  一个月前,广州港务局对下设的六个派出机构进行了调整,原海港、内港、番禺、五和管理处分别更名为黄埔、内港、番禺、五和分局,原新塘、增城管理处合并更名为新塘分局,并在南沙地区成立了新的派出机构——海港分局。由此可以看出,广州港务局对南沙港区资产的极其重视。

  记者从广州港集团党工部也证实,南沙港的股权比例目前还没有确定下来,原来的股权结构将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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