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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粤企未通过首轮上市环保核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13:18 南方日报

  环保总局再次强调,企业上市融资须过环保关

  本报讯 (驻京记者/郑春峰)国家环保总局前日正式发布了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旨在遏制“双高”行业过度扩张、防范资本风险,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的“绿色证券的指导意见”。

  而昨日,国家环保总局又列出2008年第一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双高”)产品名录,涉及六个行业的141种产品。这一系列措施彰显国家环保总局治理手腕不断变硬。

  就经过一年试验的“绿色证券的指导意见”(全称为《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来讲,它是环保总局继此前推出“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之后的第三项环境经济政策。环保总局强调,环保核查意见将作为证监会受理企业IPO申请的必备条件之一。

  环保总局此间就同步“曝光”了在已经受理上市环保核查的公司中“曾因发现比较突出的环保问题,需要进行调查或要求其整改,而首轮核查没有通过的(亦称暂缓审核)”的10家企业。这其中包括2家广东企业:广东万兴无机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注意到,10家企业主要集中在造纸、水泥、化工、煤炭等容易产生污染的行业。据了解,目前,其中8家上市企业已经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环保总局已经通过其核查,还有2家也已基本完成核查工作。

  令人关注的是,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前日解读上述《意见》时明确指出,对于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申请者必须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

  不难预见,新的约束政策或将对上市公司在环保方面的作为有所激励,环保核查也将成为摆在意欲入市募资企业面前的一道政策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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