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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申购指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11:20 信息时报
作者:乔倩倩 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且不能超过发行公告中所规定的申购数量上限,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 购委托,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时报记者 乔倩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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