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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A股招股书披露的股票增值权政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5日 12:12 新浪财经
本行的股票增值权政策 本行为吸引和保留高素质人才,促进高管人员致力于股东长期利益和本行长 效发展,根据本行2004年9月2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长期激励计 划的决议,以及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出的关于长期激励计划初次授予 采用股票增值权形式的决议,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8日审 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长期激励计划初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决议。 根据上述决议,初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对象为2005年6月23日在本行全职领 薪的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副行长、首席财务官、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等 13人;行权价为本行H股首次发行的发行价2.5港元;初次授予的额度为750万股, 相当于本行因H股上市而增加发行股份总数的0.11%;初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有 效期设定为10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为2005年6月23日,等候期设定为2年,第三、 四、五、六年每年行权上限分别不超过获授权总额的25%、50%、75%、100%。 经本行董事会授权,第四届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11 月3日批准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方案。该方案下股票增值权授 予对象为2006年11月3日在本行全职领薪的总行高级管理人员,行权价为6.13港 元;授予的额度为272.39万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有效期和等候期与初次授予一 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为2006年11月3日。 上述授予股票增值权只是针对本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是本行实 施长期激励计划的第一步。董事会要求,在实施该长期激励计划的同时,高级管 理层应本着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相连的原则,抓紧设计、积极推进实施 关键员工和其他员工的长期激励方案。 本行对股票增值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计量过程中已根据管理层的最佳估 计、不可转让性的影响、行使限制及行为进行适当调整。于2006年就股票增值权 所确定的支出总额约为1,700万元。 在本次发行前,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父母、配偶或子女不存 在持有本行及关联企业股份的情况;同时也无授权或行使认购本行股份的情况; 也不存在通过其近亲属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持有本行股份的情况。 (节选自交行招股书申报稿)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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