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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首发A股招股书披露的风险因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4日 22:57 新浪财经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时,除本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 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从事银行业务时,因客户交易违约或借款人信用等级 下降,而可能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或收益的不确定性。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 主要风险之一,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业务中: (一) 与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 与贷款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是本行面临的主要信用风险。如果贷款客户到期 不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本行将遭受损失。贷款业务是本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利息净收入分别占本行各年营业收入的73.56%、68.77% 和68.98%。 1、与贷款组合相关的风险 本行的贷款组合按照期限结构、担保方式、行业分布、地区分布的分类情况 详见本“第十二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1) 与贷款期限结构相关的风险 本行按照合同期限划分的贷款组合中,短期贷款的比例较高。截至2006年12 月31日,本行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在一年内的贷款余额为5,438.04亿元,占总贷款 余额的58.71%。 以短期贷款为主的贷款结构虽然有利于减少流动性风险,但由于贷款期限较 短,如果经济情况或本行贷款在短期内受某些特殊因素的干扰,可能造成贷款拖 欠率上升,使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遭受不利影响。 (2) 与贷款担保方式相关的风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余额 1-1-18 分别为2,145.74亿元、3,155.91亿元、2,734.42亿元和1,225.97亿元,占贷款余额的 比例分别为23.17%、34.07%、29.52%和13.24%。 本行发放信用贷款的客户主要为资信情况较好的重点客户,一般情况下其违 约概率较小,但如果由于借款人经营情况发生重大恶化导致还款能力迅速下降或 受其他原因的影响而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由于该类贷款没有相应的担保,本行将 遭受较大的损失,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保证贷款由第三人为借款人的债务提供保证责任,当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债 务时,如果第三人因各种原因也不能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本行较大比例的贷款有抵押物和质押物作为担保。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抵 押物和质押物主要包括房产、土地、债券和其他资产,由于受宏观经济状况波动、 法律环境变化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该等抵押物和质押物的价值可能会剧烈波动或 大幅下跌,导致抵押物和质押物变现困难、回收款下降,进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3) 与贷款行业结构相关的风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的企业贷款中,约31.89%、11.92%和9.69%的贷 款集中在工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服务业。同期以上三个行业的不良贷款余额 占本行公司不良贷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3.82%、2.04%和6.01%。如果上述行业 由于经济环境或国家政策的影响,出现行业的整体不景气,有可能使本行对这些 行业贷款的不良率上升,进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4) 与贷款地区结构相关的风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中约41.17%、19.66%和17.72%的贷款分别 集中在华东、华中及华南和华北地区。如果上述地区出现重大或长期的经济衰退, 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2、与贷款集中性相关的风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前十大客户贷款余额为265.48亿元,占资本净额 的比例为24.90%(监管口径数据)。虽然目前本行的贷款风险集中度指标符合中 国银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但如果本行未来的贷款过于集中于少数客户,一旦该 等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不利影响,将影响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 3、与本行不良贷款状况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200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6 年 12 月 31 日,按监 管口径的数据,本行不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93%、2.40%和 2.01%, 对不良贷款的准备金覆盖率分别为 84.96%、108.24%和 114.69%。 虽然近年来本行在不良贷款风险监控和处置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近三年 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比例逐年下降,本行也基于不良贷款的风险程度和收回 的可能性,根据其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足额计提了贷款损失 准备,但如果我国经济运行情况发生波动,或本行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不能有效 实施,不良贷款风险将进一步增长,导致本行对不良贷款提取更多的准备金,从 而减少利润,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二) 与投资业务相关的风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债券投资余额为3,971.40亿元,其中国债、政策 性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和香港特区政府及公共部门债券占比为95.44%,短期融资 券及其他债券投资占比为4.56%。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和香港特区 政府及公共部门债券风险较小,但如果短期融资券及其他债券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及偿债能力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出现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 (三) 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目前本行所涉及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主要包括远期合约、货币掉期合约、利 率掉期合约和期权等。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业务风险较大,因此目前本行所从事的 此类业务主要以对冲风险为目的。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衍生金融工具合同 金额合计为1,385.95亿元,其中按公允价值计算的衍生金融业务为净负债1.76亿 元。本行在国际市场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可能面临交易对手在交易存续之内 发生信用问题,从而导致到期不能履约的风险;或本行交易对手因特殊原因,未 能按时按约定履行合同而出现资金交付风险。 (四) 与表外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行的表外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表外业务均 以本行的信用为担保,本行因此承担了相应的风险。 1、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特征,在本行表外业务中所占比重最 大。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652.67亿元。在办理银行 承兑汇票业务过程中,如果承兑申请人或保证人违约,本行在未收到足额汇票款 项的情况下垫付银行承兑汇票,而保证金或执行担保仍不能覆盖全部垫付款项, 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损失。 2、信用证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开出信用证未付余额折合277.68亿元。在办理进 口信用证业务中,如果申请人开证后资信恶化、担保效力降低或偿还能力不足, 信用证到期客户不能支付货款,造成本行垫付资金,本行可能因此承受资金损失。 在办理出口信用证业务中,如果开证行资信不良或处于高风险地区,本行作为议 付行将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 3、保函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行开展的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和非融资性保函。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 行开立各类保函余额840.07亿元。若保函申请人的资信不良,不能履行约定业务, 本行将面临垫付资金从而导致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 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可能由于资产和负债结构失衡或期限搭配不当 等原因导致资产组合在适当的期限内提供资金的成本意外增加的风险,以及不能 及时以合理的价格清算头寸的风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负债流动性敞口合计数为885.82亿元,其中 即期偿还和1个月内的资产负债流动性敞口分别为-5,667.28亿元和-909.22亿元, 而1-3个月、3个月-1年、1-5年、5年以上等的资产负债流动性敞口均为正数。 由于本行的资产类项目中,贷款期限结构与本行的存款期限结构不尽一致, 有可能造成由于存贷款期限不一致所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同时国内商业银行的经 营经验表明,短期存款会有一定比例沉淀下来,保留在银行的资金循环体系中, 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长期资金来源,但如果短期存款受某些经济因素的影响发生 较大的波动,将给本行的流动性带来一定风险,本行将需要引入高成本的资金以 满足本行的资金需求。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未来收入、公平价值或未来现金流由于受利率、汇率变化和其 他对市场风险敏感性金融工具有影响的市场变化所引起金融工具价值的变化而 可能遭受潜在损失的风险。 (一) 利率风险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受市场影响的程度 将逐步加大;就外币而言,外币存贷款利率已基本市场化,受市场因素影响明显。 本行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本行2004年、2005年、2006年的净利息收 入分别占本行营业收入的73.56%、68.77%、68.98%,因此利率水平与利率结构 的变化将使本行的利息收入产生较大波动,从而面临着较大的利率风险。利率风 险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即非交易性利率风险敞口所带来的风险和交易性业务市场 风险敞口所带来的风险。 1、非交易性利率风险 (1)存在利率风险敞口产生的风险 利率风险敞口产生的风险系指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如果本行的利率敏感性资 产少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则净利息收入将减少,即出现“负敞口”情况下的利率 上升风险;当市场利率下降时,如果本行的利率敏感性负债少于利率敏感性资产, 则净利息收入也将减少,即出现“正敞口”情况下的利率下降风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负债净头寸为885.82亿元,按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划分,其中1个月内、1-3个月、3个月 -1年、1年以上及不计息的净头寸分别为-6,236.90亿元、663.49亿元、2,402.14亿 元及4,057.09亿元。本行1个月内的净头寸为“负敞口”,存在着受利率水平上升 所导致的风险,其他期限的净头寸均呈现“正敞口”现象,存在着受利率水平下 降所导致的风险。 (2)存贷款利率不同步变动中相关的“净息差变动”风险 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由于市场对不同金融工具风险程度大小的判断不同, 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激烈竞争,可能导致存贷款利率的不同步变动;当存贷款规 模一定的情况下,存款利率上涨幅度高于贷款利率上涨幅度时,就会使本行的筹 资成本以高于资产收益的比例增长,从而减少净利差收入。 目前,我国的利率政策正处于走向市场化的变革之中,央行规定人民币贷款 利率不得低于其所设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制订的下限,但不设上限;同时,商业银 行可以在不低于零利率且不高于人民银行设定的存款基准利率的范围内设定人 民币存款的利率,因此存贷款利率不同步的现象将在现阶段国内存贷款业务中频 繁出现,由此将对本行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此外,由于国内短期货币市场 的利率水平业已实现市场化,而本行多数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利率调整期限大 部分为1年或1年以下,且在期限结构上不一定匹配,因此无论是本行的筹资业务 还是本行的存贷款业务均将面临一定的非交易性利率风险。 (3)由于利率风险可能导致的信用风险 由于市场利率的上升,可能导致借款人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使其偿债能力下 降,进而使本行的经营业绩遭受不利影响。 2、交易性利率风险 交易性利率风险主要包括: (1)与债券投资相关的利率风险 本行截至2006年底债券市场投资总计为3,971.40亿元。由于我国目前短期货 币市场业已放开,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将使本行债券投资面临市场风险。当市场 利率上升时,债券的市场价值下降,如果此时出售债券将面临投资损失的风险; 当市场利率下降时,可能导致本行浮动利率债券的投资收益减少。 (2)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利率风险 本行所从事的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业务,也将受到国际市场利率 的波动而产生风险,如果对市场利率走势预估发生错误,则将对本行经营业绩产 生更为不利的影响。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所从事的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利率衍生业务合同金额合计为398.59亿元,其中自营业务合同金额合计为14.47 亿元。由于衍生金融业务风险较大,因此目前本行所从事的此类业务主要以对冲 风险为目的,以降低风险程度。 (二) 汇率风险 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本行国际业务的发展,汇率风险成为本行面临的重 要市场风险之一。目前汇率的波动以及汇率的地区差、币种结构均可能产生风险, 今后,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和与人民币可直接交易币种的增加,对 汇率波动的预测和管理的难度也相应增加。本行2004年度、2005年度以及2006 年度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汇兑收益分别为5.74亿元、3.38亿元、6.30亿元。 本行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包括交易风险、折算风险和经营风险。交易风险指 在运用外币进行计价收付的交易时,银行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折算 风险指银行将外币转换成记账本位币时,因汇率变动而呈现账面损失的可能性。 经营风险指由于意外汇率变动而造成银行未来一定期限内收益减少或投资损失 的可能性。 2006年12月31日,本行外汇资产占资产总额的10.77%,外汇负债占负债总额 的10.12%。整体而言,本行外汇资产和外汇负债占本行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比 例不高,主要币种的敞口较小。本行外币资产以美元为主,其次是港币,由于港 币与美元实行联系汇率,因此,目前本行汇率风险主要集中在人民币与美元的汇 率风险。2003年以来,美元与主要国家货币汇率波动剧烈,美元大幅贬值,同时 人民币也存在升值压力。2005年7月21日以来,美元兑人民币汇价不断下滑,且 汇率波动加大。由于本行目前外汇资产头寸高于外汇负债,如果人民币持续升值, 本行以美元计价的资产可能发生一定损失。 本行综合运用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外汇远期/掉期等避险措施,以降低汇 率风险。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上述业务余额987.36亿元。上述货币互换、外汇 期权、外汇远期/掉期等衍生金融业务,如果发生对市场走势的预估错误,将对 本行的经营产生一定损失,由此产生相应风险。 四、 管理风险 (一) 操作风险 本行在主要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但任何控制制度均 具有固有限制,可能因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 人不严格执行现有制度等,使内部控制作用无法全部发挥甚至失去效率,从而形 成操作风险。本行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环节如下: 1、被授权人超越本人的业务级别与权限办理业务,造成累积风险敞口超过 原先估量的程度,使本行面临一定的风险。 2、业务操作管理。本行对各主要业务岗位制定了详细的操作规程,但由于 管理滞后或操作者本人的原因,可能出现未按规范操作的现象,使本行面临一定 的风险。 3、如果员工与客户或其他相关第三者共同进行欺诈或舞弊活动,将对本行 的业务、声誉和前景带来不利影响。 欺诈或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隐瞒未经授权的活动或非法活动,从而导致 无法知晓和无法控制的风险或损失;进行未经授权交易损害本行利益、违反法规、 违反财务会计规则或违反本行内部控制程序;以虚报、欺诈、欺骗或其他不正当 方式向客户进行业务推广或销售产品;不适当地使用或披露保密数据;在申请信 贷过程中伪造或隐瞒数据等。 虽然本行将继续改善包括内部审计和管理信息系统在内的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系统,力图防止和发现有关欺诈或舞弊行为,但本行目前的管理信息系统与 内部审计程序不能完全杜绝并及时制止上述行为。因此,如本行不能及时发现并 防止本行员工及相关第三者的欺诈和其他舞弊行为,本行的业务、声誉和前景有 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速度可能与业务发展速度不匹 配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行虽然业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本行业务 规模、金融产品和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本行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可能需 要做进一步的改善或更新,以跟上业务发展的速度。如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 系未能及时跟上业务经营发展的速度,将直接导致本行在管理上不足以有效控制 相应的管理风险,进而导致本行利益受损或者在财务报告中出现遗漏和错误,使 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三) 分支机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行在各个地区设立的各分支机构在经营中享有较高的自主权,该经营管理 模式增加了本行有效避免或及时发现分支机构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失误的难度。 虽然本行采取多项措施以进行集中管理和风险控制,并在总行和分支机构之 间设立了“垂直化”管理系统,但该等措施不一定能防范所有分支机构在管理和 控制方面的风险,从而可能使本行蒙受损失,导致业务和声誉受到不利影响。 (四) 与资产保全相关的风险 当借款人发生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恶化等情况时,如果本行不及时采取资产 保全措施或资产保全措施不当,本行将有可能面临资产损失的风险;此外,即使 本行事先采取了保证、抵/质押等担保措施,在风险出现时也积极采取了资产保 全措施,仍有可能因为资产处置困难等原因,使本行在回收贷款过程中面临损失。 (五) 与信息技术相关的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业务主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业务数据进行收集、处理与储 存,信息技术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日常运营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在商业 银行的经营管理中,及时收集与处理大量业务交易信息,包括各个分行、各个市 场、各种产品信息的系统功能能否正常发挥,对商业银行业务以及银行的竞争能 力具有关键意义。如果信息技术系统在设计上具有潜在的缺陷和漏洞、计算机病 毒传播造成系统故障、以及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不力而造成系统部分或完全出现失 灵或崩溃时,本行的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同时,如果不能及时改善或升级信息 技术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本行的竞争力和经营成果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五、 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四大银行、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 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构成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逐渐加剧。 目前本行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四大银行和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随着 四大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深化,其经营规模的优势将可能得到进一步发挥,从而对 本行构成更大的竞争压力。同时,随着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中小银行的 经营规模和经营地域的不断扩大,本行面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其他金融机构, 特别是一些金融控股集团在交叉营销、信息共享和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方面也 将给本行带来更大的竞争压力。 此外,随着中国银行业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外资银行进军中国银行业的步伐 不断加快。紧随国务院2006年11月8日颁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后,中国银监 会于2006年11月24日颁布了《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该条例及实施细则 已于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根据该条例和实施细则,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 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部分或者全部外 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 内开展业务;外国银行分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 以经营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以及具有一定限制的个人人民币业务。外资金融机 构进入国内市场及其业务范围的扩大,而且外资银行进入的主要区域是国内经济 最发达的地区和城市,与本行的经营网络趋同,也使本行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将可能导致本行高端客户和优秀人才流失。 六、 政策和环境风险 政策性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经营许可政策、货币政策和监管等;环境风险因素 主要包括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等。 (一) 与经营许可政策变化相关的风险 目前国内实行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政策,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受到严 格限定,从事银行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资格。如果未来的监管政策进行 调整,银行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新增业务品种,本行若未能及时获得新业务 的经营资格,将有可能面临客户的流失,使本行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下降,引发 经营性风险。同时,为了获得新的经营资格,本行在研发、运营管理、基础设备 的投入可能会增加,从而增加运营成本。 此外,由于我国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自由兑换,受国家外汇管制的影响,本 行所从事的海外业务、离岸业务等必须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而本行进行 货币兑换或货币跨境流动时,亦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由此,上述外汇管 制因素也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 与货币政策变化相关的风险 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的发展状况制定货币政策,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 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三大常用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传 导的主要渠道,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必然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盈利能力,本 行如果未能因应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也将会产生由国家货币政策变化所 导致的风险,从而直接影响到本行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 (三) 与监管相关的风险 本行须接受中国银监会、国家审计署等监管机构的各种检查。本行过去曾被 有关监管机构处罚,虽然这些处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并未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然而,监管机构对本行的审察、检查、查问或审计可能会引起罚 款、其他处罚或诉讼,对本行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海外分支机构在境外从事海外业务时,除接受境内监管部门的监 管外,还将接受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该等海外业务亦可能因接受当地监管机构 的监管而导致罚款、其他处罚或诉讼,从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行作为境内外上市的银行,还须同时接受境内外证券监 管部门的监管,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一旦违反两地证券监管规定,本行将 受到相应的处罚,从而对本行造成不利影响。 (四) 与经济环境变化相关的风险 银行业的经营发展与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收入的增 长水平、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进程和人口的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因素的变化 将对本行业务产生较大的影响。 银行业直接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当部分行业的企业 受国家经济环境影响出现经营状况恶化时,将会增加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甚至会 导致银行不良资产增加。 国内市场经济环境尚处于不断建设完善的进程中,由于经济环境中相关预警 及防范机制不健全,个别经济事件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处于经济体 系核心的银行业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将影响社会经济环境,如果中国经济增长速度 放缓,将有可能影响本行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执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 与法律相关的风险 和所有市场主体一样,本行的经营面临法律风险。我国的法制建设尚处于逐 步完善阶段,法律环境处于持续变化的状态,相对于市场经济活动有一定的滞后 性,个别业务领域存在着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位或其规定不尽明确、合理的现象, 个别地区可能存在执法环境不完善等情况。因此存在着少数债务人利用重组破产 及其他机会逃废银行债务,银行个别创新业务不能获得充分的法律支持等问题, 难以保障银行相关权利的实现,进而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和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 其他风险 (一)A股及H股市场不同市场特征可能导致的风险 本行已于2005年6月在全球成功发售了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而本 次发行的A股将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行实现两地上市以 后,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尚未全面开放,在现有政策下,本行的A股及H股不可互 换,而A股与H股市场之间并无任何交易或结算安排。A股与H股市场存在着不同 特征,有着不同程度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因此虽然本行H股价格的波动有可能影 响本行的A股价格(反之亦然),呈现一定的价格指示现象,但投资者根据上述 波动导致的市场指示现象进行投资,将可能导致其投资受损。 (二) 与物业相关的风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境内拥有及实际使用的约占总面积10%的房产由 于多种原因存在瑕疵。本行为取得上述有瑕疵的房产相关权证将须缴付一定的出 让金及相关费用,此外本行有可能发生因上述房产存有瑕疵而导致须搬迁营业场 所进而影响日常经营之风险。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向第三方承租的房产中,共有总建筑面积为 317,829.943平方米(占本行承租房产总面积的40.40%)的房产的出租方不能合法 出租,其中已有占不能合法出租的房产总面积69.84%的房产的出租方书面承诺赔 偿本行的相应损失。本行律师认为该等情况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不排除未来可能发生由于手续不合法而使得本行需要寻找替 代物业的情形,并可能产生相关额外费用。 (节选自交行招股书申报稿)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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