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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梁新材遭遇上市前造假门 律师称仍无法定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1:25 北京商报

  

  栋梁新材(002082)于今年10月25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也已经公布,一切事项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但是,公司的负面报道也在不断的出现。昨日,栋梁新材为此发表了澄清公告,前一阵子相关媒体的“负面报道”似乎并不能阻碍公司完成上市大业。但在上市前被所谓的知情人质疑涉嫌弄虚作假,却并不能仅仅靠一次澄清就能够完全洗清。

  上市前涉嫌造假?

  栋梁新材全称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地处浙江省湖州市,是华东地区产销规模最大的铝合金建筑型材厂商之一。

  上周,栋梁新材一位原发起人股东对相关媒体爆料,称栋梁新材不但在上市前漠视股东权益,公司股东无法正常参加股东大会,而且在上市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伪造相关签字。

  该发起人向媒体透露,在栋梁新材批准上市的前几天,一位陌生人从他手中骗买了其在公司中的所有股份(266万原始股),而他本人不但不知道自己拥有的股份早已扩股,更不知道公司即将上市。

  不久,他接到栋梁新材董事会下发的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但是当他和律师按时到达时,一位公司副总却告知他股东大会早在前一天已经召开。

  之后,该发起人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投诉,称栋梁新材在上市过程中弄虚造假、欺骗股东,其在投诉书中认定栋梁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所有涉及他本人的签名都是该公司伪造的。

  除此之外,相关媒体还报道了栋梁新材在上市前,存在董事长陆志宝等人因改制个人资产大幅攀升、集体股存在违法私有化的可能。一时间,栋梁新材能否如期上市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

  公司发布澄清公告

  对于媒体的报道,该公司日前在《中国证券报》发布澄清公告。公告称,在公司向有关上市审核部门报送的公司股东大会资料以及公司发起人为上市做出的决议、承诺以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并无该前发起人股东的签名资料,上市材料中有关该人士的签名情况已经向相关上市审核部门报告并可轻易获得证实。

  另外,该公司表示与该前发起人的股权受让方无任何关联关系;公司所有的申报材料均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前期改制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改制结果获得有权部门以及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而之前相关媒体的报道,也被公司“定性”为误导性宣传。公司还表示,将依法在适当的时间以法律手段追究责任,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次事件,本报试图就具体问题对该公司董秘(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进行采访。但该公司出口部相关人员告知本报,目前董秘谷先生正在深圳,筹办上市工作。

  记者随即拨通该董秘的手机,他说自己正在开会,会后再联系。但是记者后来多次和他连线,其手机始终无法接通。

  律师:一切还无法定论

  上海新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由于没有看到系统材料,所以现在对栋梁新材是否存在问题无法下结论。

  他同时表示,上市公司如果存在发行欺诈,将面临停止上市的风险。一旦如此,上市公司、发起人以及相关中介机构都将承担法律责任。而能够最终认定其行为属于发行欺诈的,只有中国证监会。

  宋一欣称,如果由于发行欺诈,使栋梁新材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的话,在有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的前提下,作为

维权律师,他愿意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

    崔吕萍/文 王晓莹/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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