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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新准则实施情况如何 财政部和证监会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08:58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2月6日讯 记者李侠 程瑞华报道 我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简称新准则)已自今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近日,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表示,新准则实施实现平稳过渡。

  两部委会计部门负责人说,截至1月底,沪、深两市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已有3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6年年报,其中沪市26家、深市10家。总体而言,上市公司均已根据新准则对2007年1月1日的年初数进行了调整,沪、深两市已披露年报的36家上市公司,按新准则调整后的股东权益比按原制度计算的股东权益净增加12.28亿元,每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平均净增加约0.34亿元,平均增幅仅为3.69%。对此市场反应良好,标志新准则实施实现了平稳过渡。

  需要说明的是,从年报的“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汇总数据直接观察,36家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后的股东权益净增加34.30亿元,其中22.02亿元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在财务报表中列示方法的调整而导致的增加额,而不是真正增加股东权益,应当从净增加额中剔除,剔除这一因素后,36家上市公司实施新准则净增加的股东权益总额为12.28亿元。

  有关负责人说,对今后新准则的实施工作,有关部门首先将建立新准则实施的专家工作组的工作机制,针对新准则实施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形成专家工作组意见后向社会公布,以便指导上市公司和

会计师事务所正确理解和执行新准则。其次是继续追踪信息披露,做好财务报告分析。在未来的三个月,上市公司2006年的年报信息将大量披露,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跟踪分析。待新旧转换工作全部完成后,今后工作重心将转向2007年中期报告(特别是一季度季报和半年报)的跟踪与分析,特别关注新准则对2007年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促进上市公司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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