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策略:城镇化进入都市圈时代 关注区域投资机会

方正策略:城镇化进入都市圈时代 关注区域投资机会
2019年04月25日 17:01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方正策略】现代化都市圈,城市组织高级形态 —— 区域主题之三

  来源: 策略研究

  摘要

  1、城镇化发展思路由“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向“现代化都市圈”过渡,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正式进入都市圈时代。2019年2月21,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 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相关政策的出台顺应了城镇化的发展规律,都市圈将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城镇化发展思路由“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向“现代化都市圈”引领的新时代过渡。

  2、世界主要国家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和产业向大城市集聚是历史趋势。2016年联合国发布的《世界城市状况报告》指出,目前排名前600位的主要城市中居住着五分之一的世界人口,对全球GDP的贡献高达60%。世界发达国家都市圈发展历程证明,都市圈作为高级的空间组织形态,逐渐成为区域经济中心,成为推动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3、都市圈战略有利于突破城市规模经济限制,以中心城市带动周围城市协调发展,打破行政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特大超大城市规模不经济,中小城市无法达到规模经济的问题,且城市规模并非越大越好,我国300万人口是重要分水岭。同时,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之间存在着各自为战的竞争格局,大城市集聚大量的资本与廉价劳动力,对周围城市产生虹吸效应,周边中小城市出现人口外流,产业空心化的趋势。在此背景下,都市圈战略将推进城市单打独斗到区域协调发展,给市场更多空间,形成多元要素共建、共享、共赢的命运共同体框架。

  4、投资机会重点关注都市圈内房地产、轨道交通、公用事业平台相关标的。都市圈内“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相继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与供给加强协同,重点关注深耕一线城市和都市圈内核心城市的一线房企。参考国际都市圈发展经验,通勤半径决定都市圈发展半径,都市圈建设轨道交通先行,轨交相关标的有望打开市场空间。都市圈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共享共建,地方公共事业平台有望受益于市场占有率提升,业绩增厚。

  正文

  1 城镇化思路发生转变

  城镇化发展思路由“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向“现代化都市圈”过渡,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正式进入都市圈时代。2019年2月21,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意见》首次明确了都市圈的概念,并开创性的提出了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一整套解决方案。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其中明确,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相关政策的出台顺应了城镇化的发展规律,都市圈将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城镇化发展思路由“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向“现代化都市圈”引领的新时代过渡。

  1.1 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战略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规避“大城市病”、推动区域发展的理论基础上,选择了“控制大城市规模,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思路,城镇化建设被视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1992年,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在新华社组织召开关于小城镇发展的座谈会,中国小城镇研究和城镇化进程开始进入政策领域。1995年国家体改委等11部委联合颁布《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确定了通过减少农民,富裕农民来解决农村发展深层次矛盾的主要思路。1998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2012年中央提出“通过新型城镇化拉动内需”,城镇化开始进入中央政策的主渠道。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出台,力求解决“人地错配”的现状,加快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纵观改革开放40年来,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战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国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至59.58%,千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达14个,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目前,世界主要的发达经济体工业化、城镇化均已完成,城镇化率普遍在80%以上,我国与发达经济体仍有一定差距,城镇化进程进入新阶段。

  1.2 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战略面临困境

  小城镇数量不断攀升,城镇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小城镇战略最早提出于1992年,当时我国农产品和轻工产品的供给尚不稳定,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资源容纳量有限,城市户籍限制仍比较严格,所以提出通过建设小城镇,吸引大量低收入、低教育素质的农民进入发展中的小企业、乡镇企业就业,促进产业合作,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这是比较符合当时现实的通过小城镇发展带动中小城市进而推进城镇化的发展路径。同时,在城乡矛盾并不是特别突出的小城镇推进城镇化,改革的风险较小,是最容易取得政策突破的区域。1979年至1992年间,建制镇数量从2361个激增至14539个,建制镇数量占乡镇总数量比重由1990的20.6%提升至目前的63.7%,迅速发展的小城镇已经成为乡镇企业聚集和承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载体,有效的为大中城市分流,城镇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但在进一步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战略仍然面临着一些困境。

  大城市因集聚效应出现城市病,小城镇不能达到规模经济。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大城市因为优质医疗、教育、基础设施等资源高度聚集产生“虹吸效应”,使得许多大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进而患上房价高企、交通拥堵、通勤困难、生态污染的城市病,周边城市有“空心化”趋势,区域内中心城市与周围城市难以协同。同时,小城镇往往规模较小,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不高,产业基础薄弱,资源配置腹地和辐射带动范围有限,导致小城镇对周边资金和资源的吸引力不强,进而导致对农村劳动力的吸引较弱,不能达到规模经济。整体表现为特大超大城市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城市病日益加剧,大中小城市吸纳能力下降,农民工落户意愿低下,乡镇企业产业无法集聚,人口进一步流失。城乡之间,中心城市与周围城市之间,大中小城市之间存在资源配置错配,要素流动受限的困境。

  1.3 都市圈是更高级的城市组织形态

  世界主要国家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和产业向大城市集聚是历史趋势。2016年联合国发布的《世界城市状况报告》指出,目前排名前600位的主要城市中居住着五分之一的世界人口,对全球GDP的贡献高达60%。1980-2015年全球1000万人以上城市个数从5个增至28个,占全球人口比重从1.9%升至6.4%,上升4.5%,95%的人口会出于经济原因或者为追求更好的生活而进入城镇地区。人口涌入大城市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国家表现尤为明显,1950年后,日本东京都市圈与韩国首尔都市圈发展相继起步,大量人口开始向城市移动。人口膨胀加上缺乏有效规划,大城市普遍出现了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的现象,促使居民向郊区迁移,城市边界不断扩展,与周边中小城市的联系加强,催生了都市圈的形成与发展。都市圈和城市群是更高级的城市组织形态,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联合发展,产生集聚效应,实现区域内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区域整体一体化进程,带动区域整体发展。世界发达国家都市圈的发展证明,都市圈作为高级的空间组织形态,逐渐成为了区域经济中心,成为推动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我国目前认定34个都市圈,十三五规划中认定19个城市群。我国的城镇化战略中,城市群与都市圈本质上均指城市聚集的更高空间组织形态,国家发改委2019年2月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力强的大城市为中心的、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2018年《中国都市圈发展报告2018》中识别的都市圈有34个。我国十三五规划城市群共19个,分别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滇中城市群、黔中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哈长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山西中部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天山北坡城市群、兰西城市群。目前全球范围内普遍认同的世界级城市群有六个: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北美五大湖城市群、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英伦城市群、欧洲西北部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从世界范围来看,大型都市圈或城市群的出现对促进产业合理布局,资源有效分配与利用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都市圈化是中国城镇化的新阶段

  2.1 突破城市规模经济限制

  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特大超大城市规模不经济,中小城市无法达到规模经济的问题,城市规模并非越大越好,我国300万人口是分水岭。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存在着体制机制的门槛和障碍,形成了特大超大城市的城市病难以消除、中小城市发展动力不足的局面。近期发布的《2019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指出,100万—300万人口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300万—500万大城市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全面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表明我国城镇化思路是300万人口以下城市重点发展,300万以上优化调整,300万人以上的城市患城市病的概率较大。都市圈战略有利于突破城市的规模经济限制,从居民端来看,提升整体区域内居民人均GDP,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共设施;从企业端出发,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和市场容量;从城市端出发,一方面帮助特大超大城市缓解人口和公共资源的压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帮助周边中小城市完成产业承接转移,激发经济活力。目前,与国际成熟都市圈相比,中国都市圈发展水平依然偏低。核心区域人口密度过高,但整体人口密度仍然偏低,上海城市圈的人口密度4157人每平方公里,仅为东京都市圈的一半,地均GDP产出最高的深圳都市圈为每平方千米1.7亿元,远低于大伦敦区的14.8亿元和东京都市圈的6.6亿元,未来提升空间仍然较大。

  2.2 以点带面,区域协同发展

  都市圈战略将有利于解决城际协同不佳,各自为战的不良竞争格局,打破行政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由于行政区划的限制,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之间存在着各自为战的竞争格局,大城市集聚大量的资本与廉价劳动力,对周围城市产生虹吸效应,周边中小城市出现人口外流,产业空心化的趋势。在此背景下,都市圈战略将推进城市单打独斗到区域协调发展,摒弃金字塔式的逐级强制化管制,转变为给市场更多空间,形成多元要素共建、共享、共赢的命运共同体框架,由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城市协同发展。推进区域内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统一市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共保共治生态环境、强化城市间产业分工协作、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打破区域内行政壁垒,促进要素的自由流动。目前,超过85%的都市圈中心城市与外围城市每天人口流动规模不及8万人次。深圳最高,约为12万人次,远低于东京都市圈内的约86万人次。资本流动方面,71%的都市圈内中心城市与外围城市互相投资规模不足50亿元。上海最高,为399亿元,最低的呼和浩特仅为3亿元。70%区域内城市互相投资占中心城市企业全国投资的比例不足15%。

  2.3 我国四大重点都市圈从提出到发展

  都市圈及城市群发展是从点轴驱动到网络驱动,从极化期到扩散期,从中心到外围,不断提升城镇发展规模,地域扩展趋于一体化。珠江三角洲都市圈是亚太地区最具活力的经济区之一,是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南方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辐射带动华南、华中和西南发展的龙头。1994年,《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规划》第一次提出“珠三角城市群”概念,建立“多核心结构”城市群目标和中东西“三大都市区”结构;到2004年,《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将区域中心调整为两主一副,提出“一脊三带五轴”区域空间结构;到2008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三大都市圈的多元化发展策略,为珠三角区域一体化提速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全域空间规划》,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发展,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充分衔接新型城镇化规划。从第一次提出珠江三角城市群,这四次重要规划,打破行政界线构建区域,逐渐从碎化的区域到聚集城市群再到空间联动。

  长三角都市圈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中国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08年,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目标开始;到201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世界级城市群战略定位和“一核九带”的区域空间布局。到2016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构建“一核五圈四带”网络化空间格局。上海的中心地位经历一个确立到消失再到确立的过程,整个三角洲城市群也从停滞到再发展的过程,长三角地域扩张逐渐趋于一体化,都市圈产业协同效应也在稳步推进。

  京津冀都市圈是中国北方经济的重要核心区,其定位是“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出了“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的空间结构。之后几年,分别在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环保合作、司法服务和保障、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和人才一体化发展等制定规范。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

  作为中西部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区域,成渝都市圈也是中国重要的都市圈和城市群经济区之一,是不同规模等级的城市集合体。2011年,《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明确规定把成渝经济区建设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深化内陆开放的试验区、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保障区。2016年,《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互动,释放中西部地区巨大内需潜力。从区域规划到城市群发展规划,从地理空间走向经济空间,形成开放式发展格局和城镇功能布局体系。

  3 投资机会

  3.1 都市圈战略带来房地产市场潜在增量

  都市圈内“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相继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与供给加强协同,重点关注深耕一线城市和都市圈内核心城市的一线房企。《2019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出台,引发各界关注。规划中提到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圈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调配”,进一步落实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在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和财政性建设资金奖励的政策倾斜。都市圈内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与商品房供给将加强协同。《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与《2019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相继推出将进一步推动户籍改革,解决人地分离问题,实现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目标。同时,推动解决人地错配,人口流动区域与土地供给区域不协调的现状,为都市圈内的房地产市场带来潜在增量,未来需进一步关注都市圈内非户籍常住人口的落户意愿和地方政府推进户籍改革的进度。重点关注深耕一线城市和都市圈核心城市的一线房企。

  3.2 都市圈建设,轨道交通先行

  参考国际都市圈发展经验,通勤半径决定都市圈发展半径,都市圈建设轨道交通先行,相关标的打开市场空间。参考美国纽约都市圈与日本东京都市圈的发展路径,都市圈的发展空间短轴为30公里,长轴为均50公里,50公里是现有都市圈发展半径的极限,发展半径的扩展均伴随着城市轨道交通里程的增长。我国也提出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统筹考虑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布局,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通勤圈。在有条件地区编制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财政支持方面,以轨道交通为例,“十三五”已获批城市轨交项目基本都位于都市圈核心城市或节点城市所在区域,批复总投资占全国逾54%,设站总数为1219座,占比超45%,规划总长度超过2343公里。都市圈同城化和通勤半径的扩展将帮助轨道交通相关标的打开市场空间,业绩未来有望增厚。

  3.3 公用事业平台有望率先收益

  都市圈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共享共建,地方公共事业平台有望率先受益。指导意见提出,以都市圈公共服务均衡普惠、整体提升为导向,统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持续提高共建共享水平。公用事业是自然垄断性比较显著的基础设施行业,以地方政府控股的公用事业平台为主,加强都市圈内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有望提升地方公用事业平台市场占有率,业绩提升可期。

  3.4 重点关注标的

  风险提示:城镇化进度不及预期、非户籍人员落户意愿不及预期、经济大幅下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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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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