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6日11:01 新浪综合

  从理论上来说,考虑到上市公司除实控人之外的董监高,多数情况下都是在10%以下的少量持股,通过离婚的方式,将至少一半甚至大部分的股份判给另一方,然后即便董监高本人不辞职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将新规予以规避。

  作者:陶娟

  来源:新财富plus

  赢时胜(300377)发布的一则离婚公告让自己火了起来。

  2017年6月22日晚间,赢时胜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鄢建兵因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将2783.6万股(占比3.75%)公司股份转给前妻,其自身持股占比从原本的8.1%降至4.35%,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了(图1)。

  图1:离婚公告截图

  此公告一出,网友纷纷大呼“减持新套路”。在未分割持股之前,鄢建兵持有赢时胜8.10%股权,本应遵守证监会于5月27日出台的大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交易减持新规,其中一条就是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时,减持需要提前15天披露。而在分割股份之后,双方持股均低于5%,虽然身为董事的鄢建兵的后续减持行为依然受约束,但过户给前妻的持股则将不受减持规则约束。

  2015年,全国办理离婚手续的人群达到了384.1万对,2016年再增长至485万对。过去几年,因房价暴涨,多个城市陆续出台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两套房产。而在房价暴涨的财富效应之下,一些家庭为了尽可能将资产配置于房产,进而采取离婚的方式获得更多购房指标。离婚算2个家庭,因而最多可购4套房产。直到2016年,各限购城市陆续将漏洞堵上——离异单身限购1套。

  为了规避政策的限制而采取离婚的方式,会在股市上演吗?鄢建兵的离婚分割股份,又果真是为了规避减持新规吗?咱不能下定论,还是先翻一翻这家公司的历史情况吧。

  16个月内股价上涨18倍,但持股处于禁售期

  赢时胜于2014年1月27日上市,其发行价定为21.58元/股,对应市盈率为33.1倍。其主营业务是为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和资产托管的整体信息化建设提供应用软件和增值服务。上市不久,公司又宣布开拓互联金融服务,投资1500万元于上海自贸区成立控股60%的子公司上海赢量,拟开展互联网票据(特指银行承兑汇票)平台业务。

  那时,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概念,在二级市场被热捧,多伦股份(600696)更名为“匹凸匹”即是典型事件。火红的业务,火红的概念,火红的市场,搭上“互联网金融”东风的赢时胜,再叠加2014年下半年以来的牛市效应,其股价一路飞涨,到2015年5月的短短16个月内,已摸高至412元(向后复权的价格),在发行价的基础上涨了18倍(图2)。

  图2:赢时胜股价16个月间涨了18倍

  赢时胜股价上涨的最大受益者,当然非大股东们莫属。在赢时胜上市时的前十大股东里,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夫妻各持有1559万股(占比28.17%)、438.42万股(占比7.9%),鄢建红之弟鄢建兵则持有601.47万股(占比10.87%),三人分别为第一、四、二大股东,合计持有赢时胜46.94%股权(表1)。若按当时的股价计,这三位原始股东的身家合计已有百亿元之巨,堪称暴涨后的最大赢家!

  表1:赢时胜上市后的前十大股东

  然而,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唐球身为董事长,鄢建红、鄢建兵则均为董事,他们上市时均已承诺,股权在上市后锁定三年,直至2017年方能解禁。股价最美的时候,百亿身家,亦不过只是纸面富贵。

  解禁时推高送转+减持方案,未获市场认可

  2017年,解禁的时间终究是来了。

  不过,二级市场的偏好已悄然从小票向漂亮50转移。

  从赢时胜本身看,这些年的业绩发展其实并不差:营业收入从2011年的1.26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3.51亿元,同期净利润从0.34亿元增长至1.22亿元(表2)。但由于其2014-15年间过于迅猛的股价涨幅、过于高企的市盈率,已经极度透支了后期的股价空间。2015年,其市盈率最高达到了465倍,之后即便大幅降低,2016年末时依然高达140倍。

表2:赢时胜简要财务数据(单位:亿元)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营业总收入

1.26

1.44

1.68

2.00

2.50

3.51

营业总成本

0.89

1.02

1.28

1.56

1.87

2.43

其他经营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0.13

营业利润

0.38

0.42

0.40

0.44

0.63

1.21

净利润

0.34

0.37

0.40

0.46

0.58

1.22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大股东持股解禁日接近之时,赢时胜的股价还没有从股灾的阴影中缓过来。以向后复权价格来看,从2015年高点的412元/股,到2017年1月初的152元/股,缩水六成以上!

  2017年1月12日,赢时胜发布了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16年全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0% -123%,1.17-1.3亿元。

  同一天,赢时胜还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分配方案为“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97,013,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股”。

  每10股转增30股,派2元!业绩预增100%以上!这方案、这业绩放往年可谓重磅利好,按理小散们应该喜大普奔跑步进场。可这次,市场并未认可。

  虽然“高送转”概念昔日也总被专业人士批判,但A股一直以来都有炒作高送转概念的传统,披露高送转预案的公司通常会得到资金的热炒。而且,送转比例越高,就越能吸引资金入局。

  但2017年的高送转却一反常态地“玩不转”了,不少亏损还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公司直接遭到了交易所的问询函。赢时胜因为2016年利润同比预增100%,倒是没有被交易所直接问询,但概念已是不灵了。

  为啥?在披露高送转的预案里,赢时胜的前几大股东步调一致地发出了减持计划(图3)。

  图3:赢时胜大股东减持计划截图

  总结一下:唐球、鄢建红、鄢建兵都分别拟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张列拟减持不超过575万股;周云杉拟减持200万股;庞军拟减持不超过154万股。以上6人清一色是董监高成员。

  如果他们顶格减持,按2017年1月12日的收盘价39.78元/股计算,理论上将足足套现8.47亿元!

  莫非宣布高预增及发布高送转方案,是为了配合董、监、高减持?

  然而,市场并不买账,两个利好不如一个减持的杀伤力。公告发布后,1月13日、16日,赢时胜连续两个交易日接近跌停,13日跌幅9.88%,16日跌幅9.34%。这下可好,还没等及董监高行动,其计划减持的8个亿已经缩水约1.5个亿了。

  旋即,唐球于16日宣布增持,并于当日斥资约484万元,增持了15万股,表示对企业未来有信心(图4)。这样一来,由于董事6个月内不能进行反向操作,因此唐球也就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但其他董事的减持计划仍然有效。

  图4:唐球增持公告截图

  证监会主席痛批“10送30”,董事集体承诺不减持

  鉴于高送转“掩护”下的高位减持蔚然成风,2017年4月8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公开场合痛批“高送转”之风:“10送30,全世界都没有,必须列入重点监管”。

  此背景之下,赢时胜的“10送30”方案,无疑处于风口浪尖。2017年4月10日,赢时胜发布公告,此前宣布减持的董事们集体对外承诺,半年内不减持(图5)!

  图5:董事承诺不减持公告截图

  除了董事集体承诺之外,身为董事长的唐球还于5月5日及5月9日进行了少量增持。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宣布减持计划的是6人,此次承诺不减持的是5人,未加入此次集体承诺的是原董事张列。其已于宣布减持计划之后在一个半月内减持了70万股,持股比例从6.72%降低至6.48%。

  然而,在其余董事承诺不减持的半年期限内,证监会于2017年5月出台减持新规。按照新规,除了此前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减持前须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之外,董监高(无论持股是否高于5%)减持也须按相同标准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

  离婚规避减持新规,理论上可行吗?

  好了,咱回到鄢建兵因离婚分割股份给前妻这个话题上来。我们自然无法判断其离婚的真实原因,但我们可以探讨一下: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及董监高,通过离婚来规避减持新规,在理论上是否可行?

  首先,持股10%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通过离婚切割财产来规避减持新规基本无效,因为即便切割股份,双方各自依然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减持依然受约束。当然,有人会说,为什么非要对半切割?不能是4:6切割吗?至少持股4%的那位可以不受约束了。如果是这样,哪怕持股50%以上的自然人股东,也可以通过离婚来把4.999%的股份判给另一半,至少此部分可以不受新规约束。但是,上市公司股权对一个家庭而言,往往是一项重要的资产,如果不平均分割,一旦离婚弄假成真,持股较少的一方利益会严重受损,有多少夫妻愿意接受这种可谓情感试金石的安排?

  假如是持股5%—10%区间的自然人股东,则其通过离婚来规避减持新规具有比较大的可行性。通过离婚,股份各切一半,双方都变成持股5%以下者。按照减持新规,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论是通过协议转让还是大宗交易减持至5%以下,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完成半年内,依然要受减持新规约束,半年之后则不受约束。减持新规并未规定通过离婚切割股份的方式,导致持股降低至5%以下的情形,但考虑到政策从严不从松情形,此种情况也将比照转让的情况来执行。不过,即便按照从紧的政策执行,也仅需再等半年即不受新规约束。

  考虑到上市公司除实控人之外的董监高,多数情况下都是在10%以下的少量持股,通过离婚的方式,将至少一半甚至大部分的股份判给另一方,然后即便董监高本人不辞职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将新规予以规避。

  在严厉的减持新规之下,A股市场会大批涌现通过离婚来规避政策吗?我们可以后续持续观察。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梁焱博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