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3日在回应记者求证时表示,今后IPO可在获得批文后6个月内由“承销商和发行人就发行日程和发行窗口的选择做更加灵活的安排”。以往一般新股发行人取得核准批文后即行刊登招股文件,启动发行,已上市公司再融资日程安排则更加灵活。新股发行人、承销商提出增加发行日程安排灵活性的意见,与现行规定没有抵触。该负责人认为,“这有利于承销机构更加勤勉尽责地做好服务。”
简评:新股发行速度和频率是证监会控制市场融资规模的主要手段之一。通常在极度疲软的环境中,证监会会停止或放慢新股发行步伐,而市场出现转暖后,新股发行速度又会恢复正常。总体来说,A股市场监管层看重的是为实体经济输血,而不是为普通投资者增加投资性收益,因此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证监会不会停止新股审批,因此开放新股发行窗口从侧面说明A股市场已经转暖。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