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将会增加银行的资金存管和代理清算业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 应当以自已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加了银行的资金存管和代理清算业务。
资金转融通业务将为银行提供新的业务机会和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未来可能通过参股证券金融公司介入信用交易的转融通业务, 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另外, 与证券金融公司之间的资金融通业务, 也为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提供了风险可控, 收益可观的渠道, 并实现资产和负债的合理匹配。
有利于扩大银行的客户范围,促进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银行通过与券商、融资融券客户签订信用资金存管协议,尤其是开立实名信用资金帐户等途径拓展客户范围,有利于银行理财业务的扩张。
目前来看,融资融券初期,商业银行尚不能从事转融通业务,至于资金存管及代理清算业务,由于初期融资融券规模有限,因此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也相当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