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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倒下15位资本大佬(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0日 12:08  东方早报

上证指数

  董正青:审后4月,“择日宣判”无消息

  重磅度:

  ★★★★

  关键词:

  广发证券

  S延边路

  内幕交易

  自揭家丑

  进行时:

  2008年7月18日,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案在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8月1日再审,之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至今没有宣判。

  “我没有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董正青断然否认公诉方的指控,在庭审现场当场翻供。若非涉嫌内幕交易,广发证券是原本最有可能成为借壳上市第一券商的。而今其却迟迟得不到证监会的借壳批准。

  理财一周报记者/柯智华

  等待原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的将会是一份怎样的判决书?

  “我需要向上级询问一下。”天河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对董正青等三人涉嫌内幕交易案,经过7月18日、8月1日两次,历时共计约23个半小时的审理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如今4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且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在庭审中,董正青以及官方对内幕交易做了首次公开对话。而这场对话则给2008年一个释疑——如何内幕交易;一个疑问——董正青自揭家丑所称“万劫不复”隐藏了什么秘密?

  还原内幕交易

  2008年7月18日,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案在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此时距董正青被正式逮捕刚好一年。而在今年的4月10日,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董正青在2006年2月至5月间,利用其主导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000776,现为S延边路)上市的便利,向其弟董德伟、同学赵书亚多次泄露内幕消息,帮助其获利。

  其中董德伟在2006年2月23日至10月18日,通过其控制的股票资金账户大量买进延边公路股票,先后买入1457万余股,共投资7000万元,从中获利5000多万元后,于2006年6月初将本金和账面盈利共计人民币1亿多元全部取出。而赵书亚于2006年5月份利用该内幕信息,通过其控制的股票资金账户,购买了200多万元的延边公路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认定,赵书亚在价格敏感期内买入延边公路股票49.81万股,买入金额247.8万元;卖出29.49万股,卖出金额182.49万元,账面盈利101.73万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认为,董正青等三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80条,构成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

  “我没有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董正青断然否认公诉方的指控。更令人吃惊的是,董正青在庭审现场进行了翻供,“以前所交待的有的属实,2007年9月份之后的不属实。2008年2月19日,我曾详细地向检察官汇报过。”

  财经网报道,从2007年9月4日起,董正青接受警方调查的供述中,逐步承认曾指使董德伟购买延边公路股票1000万至1400万股,理由是帮助延边公路进行股改,希望董德伟的持股量能在延边公路的股改方案投票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然而在吉林敖东董事长李秀林的证词中,否认了延边公路股改需要董氏兄弟帮忙。

  在供述中,董正青还承认,2006年3月间,他亲自过问董德伟,购买的股票数量一定要达到1400万股,并交待董德伟“注意安全,不要使用自己名字”。此外,董德伟、赵书亚亦否认公诉方的指控,并且当场翻供。

  在庭审现场,董德伟自始至终均否认和董正青讨论过延边公路,即使在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的传闻最喧嚣的时期,“都没有想过去问董正青”。并称彼此见面不多,交流很少,属于普通的兄弟关系。

  至于赵书亚,根据财经网消息,2007年6月30日赵书亚是证人身份,警方调查人员当时向其取证,不过赵提供的“证词”中透露了关键信息:2006年5月10日、11日,坊间开始流传广发证券要借壳延边公路上市的消息,赵书亚即致电董正青核实。获得董正青肯定答复后,5月12日至15日,赵书亚用自己妻子、妻弟的账户买进延边公路43万余股,投入资金210万元。此后,赵书亚还和董正青通过电话进一步核实信息。5月24日,赵书亚开始卖出延边公路股票,至6月3日停牌,已卖了近30万股,获利100多万元。

  但是赵在庭审现场表示,自己是在买入延边公路股票后才与董正青进行通话,并未从董正青处获得内幕信息。由于在警方调查时,通话时间已超过通讯商所能保留通讯记录的最长时限,故检察机关无法提供赵与董的通话记录。

  家丑指向哪里?

  对于为何翻供,董正青解释:“他们(警方)说几十个人查了几个月,也没找到直接的证据,但是这案子一定要有个出口。”且称警方掌握了一份书证,涉及广发证券股权的历史沿革,他本人也在上面有签名。如若此书证外泄,广发将“万劫不复”。

  在法官的追问下,董正青最终表示:“(广发证券)历史上的股东是假的。”

  董的上述言论是确有其事,还是为求自保不惜夸大其词?如果董正青所言属实,那么这引发了广发证券新的疑问:谁曾在背后掌控广发证券?

  根据广发证券公司网站信息,广发证券的前身是1991年9月8日成立的广东发展银行证券部,1993年末设立公司,2001年改制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广发证券进行了第一次股份制改造并增资扩股。公司资本金增至8亿元,股东也由广发行一家增至18家。其中,广发行仍以原股本金2亿元出资,是公司持股第一大股东,其余6亿元新增股本金由17家新股东带来。新股东大多为广东省内企业,只有4家来自省外。它们分别是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沈阳蓝田)、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吉林轻工)、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北京天龙)以及厦门国贸有限公司(600755,下称厦门国贸)、泰达股份(000652)。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1997年9月至10月间,沈阳蓝田3488万股转让给广东广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吉林轻工5581万股转让给深圳市广发恒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龙1395万股转让给广东发展银行;厦门国贸2100万股转让给深圳市恒安信企业托管有限公司。此外,其他股东股权也发生了变更,最终广发证券原18家股东减少为11家。

  知情人士指出,这也就是说,包括4家省外股东在内的众多股东在不约而同地入股广发证券1年之后,又不约而同分文不赚地抽身而出,令人迷惑。值得一提的是,在广发证券1996年增资扩股后的第一批股东当中,蓝田股份热衷于资本运作,当年因业绩造假而臭名昭著。

  股权变更在半年后再次发生了变化。1998年5月,辽宁成大(600739)集团受让广东广发国际集团所持19731万股广发证券股份。因为银政分离,1999年5月,辽宁成大集团全部受让广发行所持股份。持股比例上升至25.94%。

  2004年9月,为应对中信证券收购广发证券。广发证券管理层迅速成立了深圳市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富)。 吉富共有2126名自然人股东,其中公司总裁董正青出资多达800万元,董事长王志伟出资430万元,副总裁李建勇出资318.8万元。

  成功阻击中信证券收购之后不久,吉富亦应相关部门要求,将股权悉数转让给广州等地四家公司。

  这一连串的股东转换是眼花缭乱的。迷雾之后,董正青所称“虚假股东”背后的逻辑真相究竟是什么依然成谜。

  广发证券何时上市

  无论如何,若非涉嫌内幕交易,广发证券原本是最有可能成为借壳上市第一券商的。而今却迟迟得不到证监会的借壳批准。

  “没有最新的进展,我们目前在做我们公司的业务。至于在董正青案了结后,会不会有进展我们也不清楚。”广发证券办公室工作人员说。

  目前,李建勇担任广发证券总裁。在董正青辞去总裁职务之后,他开始担任代理总裁,并于今年下半年正式任职总裁职务。

  在前国开行副行长王益案发后,李建勇接受理财一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和王益私交很好”,但是“王益跟我们上市的事肯定没有关系”。公开资料显示,李建勇和王益是师兄弟关系,在西南财经大学读博士时,师从刘诗白教授。

  彼时,有知情人士向理财一周报记者指出:“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最近10年,李建勇一直是在接替董正青的职位,沿着董的‘脚印’逐级而上。自1997年以来,相继接替董正青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直至代总裁。”

  在7月18日晚上的庭审中,公诉方提供了广发证券高管的证词。其中包括广发证券董事长王志伟、总裁李勇健等8位高管。不过,董正青对每一位的证词几乎都申请反驳,指斥证言与事实不符,并两次要求法庭召唤广发证券代理总裁李建勇到庭作证,当面对质。

  而公诉人提供的多位证人证言几乎相同,指称董正青工作能力强、有事业心,但为人霸道、行事武断、独断专行,王志伟更批评其“敢于挑战规章制度……唯我独尊”。

  现场的董正青当时是激动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尽管被捕一年后明显苍老了许多,白发尽显,不过他的神情始终轻松从容,回答问题侃侃而谈,颇有条理。

  董已离开广发证券。问题是,广发证券还需要多久才能彻底撇清同董的关系,顺利实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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