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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发债终成行 债市迎新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20:11 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在股市红红火火的时候,债券市场也不乏发展的热点和亮点。如果说在银行间债市引入公司债券、推出远期利率协议、允许资产支持证券用于回购等举措是主管部门在增加市场交易品种、增强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力促市场发展的话,本周五中石化财务公司率先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则在为债市增添新的债券品种、完善债券品种结构、扩大市场规模等方面再起促进作用。

  发债愿望由来已久

  尽管财务公司发展中有着自己的特殊性,但面临的最大的政策约束是资金来源单一、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的问题。从资金来源来看,除了依赖来自集团企业成员单位的活期存款等内源性融资以外(随着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现金管理能力的增强,定期存款也日益减少),财务公司的外部融资途径有限。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度盛行的财务公司之间的相互拆借,曾因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而使财务公司步入治理整顿阶段。目前,财务公司只能经过批准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不仅机构数量有限(具备同业拆借资格的财务公司只有35家),而且拆借期限也短(同业拆借仅能获得7天以内且不超过注册资本金数额的资金)。从资金运用角度看,集团成员需要财务公司提供更多的中长期融资服务,以便用于成员单位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而这正是财务公司的短板所在。

  在日常运作中,财务公司往往面临两难选择,要么减少对成员单位的贷款以保证备付,要么尽量满足成员单位的贷款需求,从而造成借短放长的流动性风险。因此,通过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尤其是长期债券)成为解决财务公司长期资金来源不足、化解其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合理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的一条有效措施和途径。

  其实,有关财务公司发行债券融资的规定早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就已经有所体现,但该办法没有对财务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发行方式、审批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2005年4月,人民银行颁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使财务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成为可能。2007年7月,银监会下发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财务公司发债的各项条件和程序。《通知》明确,财务公司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应用于支持集团主业发展和配置中长期资产,解决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问题,不得用于与集团和财务公司主业无关的风险性投资。此番中石化财务公司发债拔得头筹,可谓好事多磨。

  (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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