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市场研究 > 券商集萃 > 正文
 

融资融券:中小券商压力凸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 13:24 证券日报

  太平洋证券研发部 李晓明

  融资融券渐行渐近

  融资融券是资本市场发展应具有的基本功能,各国资本市场均建立了证券融资融券交易制度。通过融资融券可增加市场流动性,提供风险回避手段,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尚主席
入主证监会以来,力推证券市场的改革创新,努力与国际市场接轨。融资融券则是“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新年伊始,我们似乎听到了融资融券渐行渐近的脚步。

  刚刚实施的新《证券法》已经删除了对融资融券交易的限制性条款,已使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合法化;近日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券商可以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并对融资融券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该项法规将在今年11月1日开始实行;有消息表明,证监会机构部正在拟定《证券交易融资融券业务管理规定》并将报国务院批准。这项管理规定已被证监会列入证券法配套的二类规则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发布。

  融资融券尤其是融券的卖空机制是以后实施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必不可少的制度基础。从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来看,各种创新都需要卖空机制。股指期货期权、

股票期货期权等的条件之一就是存在卖空套利机制。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创新,引进股指期货期权、股票期货期权,以及开发ETF等新产品,都需要以做空机制为前提。

  因此,从程序的合理性上来看,应先推出融资融券,再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尚主席在多次讲话中明确提出在解决

股权分置后,将会推出股指期货。按照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股改在年内基本完成。由此我们可以推断股指期货的推出应在今年年末明年年初。而在此之前,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应先行推出。

  按照

证监会的部署,始自2004年8月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今年年内也要基本完成。目前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摸底工作基本完成,证券行业风险底数基本清楚。证券公司整改工作已全面展开,行业普遍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遏制,风险大幅压缩。证券行业内部治理与整顿为推出融资融券提供了组织基础。综合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我们判断融资融券将在今年初开始实行。

  创新类券商是主要分享者

  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并不是所有的证券公司都可获得这种直接进行融资融券的权利。借鉴证券市场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我国证券融资融券交易运作模式的重要特征之一将是许可证制度。只有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许可证的券商,才可从事相关业务,没有许可证的券商则只能从事代理业务,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的融资融券申请。一般来说,能够取得许可证、具有证券融资融券交易资格的券商将主要限定为实力雄厚、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综合类券商。

  作为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中介机构和主要参与者,券商承担对客户信用交易活动的直接监管,面临各种风险。券商实力的强弱、治理结构规范、自律和监管能力的高低是获得许可证、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重要条件。融资融券实施后,尽管券商可以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的转融通开展业务,但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融资能力的券商在新一轮的争抢许可证的竞争中无疑更占有优势地位。

  与国外发达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券商的融资渠道十分狭窄,除自有资金外,基本上只有同业拆借、国债回购和股票质押贷款等几种渠道。目前在将近130家证券公司中,有80多家具有人民币同业拆借市场会员资格。同时处于控制风险的考虑,管理层对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作了较严格的资格认定,只有部分券商获准进行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因此,我们认为,是否具备人民币同业拆借市场会员资格,是否获准进行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可能作为发放融资融券业务许可证的重要条件。

  根据管理层对券商分类管理的监管思路,以及上述条件,创新类券商和部分实力较为雄厚的规范类券商最有可能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许可证。目前已通过评审的创新类券商和规范类券商各有15家。这些券商无疑是首批融资融券业务许可证的有力争夺者。

  加速券业的分化重组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对证券行业和整个证券市场无疑是个重大利好,但对资本实力、业务水平、市场影响参差不齐的各家券商来说,机会并不是完全平等的,比较而言,更有利于资本实力雄厚的大型券商进一步做大做强。

  中小券商除了面临能否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许可证的压力之外,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券商净资本决定融资融券的规模。即使获得融资融券许可证,其业务规模也受到净资本额的限制,对单个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对所有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倍;对单个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对所有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倍。

  上述办法实施的直接结果是,资本实力雄厚的大券商成为融资融券盛宴的主要吞食者,这些券商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同时大客户将日趋向净资本雄厚的券商集中。中小券商则只能吃一点残羹剩饭,大券商的融资融券绝对值会比小券商大得多,证券行业分化和优胜劣汰趋势不可避免。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是促进券业分化重组的有力助推器,新一轮并购重组的大幕即将拉开。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