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玉荣
6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解决股权分置第二批试点的42家上市公司名单。据悉,第二批试点企业解决股权分置方式仍然以送股作为主要的对价方式。
经济学家韩志国就此指出,全流通及其试点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意味着流通股的绝
对扩容,为了保持市场的和谐与稳定,给市场带来信心和拓展空间,就必须找到一个更为重大也更为有效的制度变量与市场变量,来尽可能地抵消市场扩容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直至激发市场的积极因素。也只有找到并激发起市场与制度的这种变量并有效地激发起市场的积极因素,全流通及其试点才能在市场预期的改变中被市场认同并取得成功。在中国股市的现阶段,能够综合反映这种要求的全流通及其试点的最好方式是缩股而不是送股。但由于上市公司的情况千差万别,因而任何一种方案都不可能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即使是缩股方案,也不排斥与送股方案或其它方案的交汇与交融。任何能够有效带来市场转折从而制度转折的全流通及其试点方案都应该有它自身的价值与地位。
韩志国进一步分析指出缩股与送股存在下列十大差异:
1.送股是股票与市场的绝对扩容,而缩股则是股票与总股本的绝对缩容。
2.送股是股票与市场的即期扩容,而缩股则是市场的延期扩容。
3.送股着眼的是稳定资金存量,如果存量稳不住,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就会出现全输的格局,而缩股所着眼的是吸引增量,是要在总体上把股票与市场的“蛋糕”做大,在做大的“蛋糕”上实现利益分享从而走向多赢。
4.以送股方式实现股票的全流通,非流通股东不在乎送股时机的选择与把握,甚至股价越低,非流通股股东越处于主动地位,而缩股则恰恰相反,在分母为一定或既定的情况下,分子越高即股价越高,流通股就越主动而非流通股就越被动。
5.送股是非流通股的直接划拨,高比例的送股在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是一种“难于上青天”的道路,而缩股则由于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后在会计核算准则上由按净资产值记账调整为按流通市值记账,因而缩股本身会减少意识形态方面的阻力与障碍。
6.送股是补历史,由于历史上流通股股东的持仓成本参差不一,非流通股的持股成本也多有变化,这样,就很难在两类持股成本有着重大差异的股票之间找到对价的价格接口,而缩股方案则是补未来,是要通过非流通股的大比例缩股,为市场和投资者拓展出一个崭新的未来。
7.对流通股股东而言,送股所增加的是短期价值,这种增加很可能会被因供求关系改变所导致的股价下跌所吞没。
8.缩股所提高的是股票的长期价值,是重树市场的投资理念与价值理念;送股方案只适合优质企业,而缩股方案却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是ST公司也可以采用。如果绩劣企业或ST公司的非流通股能采用更大的比例缩股,那就很可能在这些公司的扭亏或走出困境的过程中,起到“化腐朽为神奇”的作用。
9.送股会在大多数企业中维持“一股独大”,而缩股却会因大幅压缩了非流通股的股本泡沫而使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其比例大幅下降,从而使大多数企业改变“一股独大”。
10.与送股相比,缩股的一个更大优势与优点,是通过大比例缩减非流通股股份而使收购与合并这种资本市场与生俱来的压力变得更为现实也更为可能,并且使得企业家市场与企业家阶层在市场的发育与股权的争夺中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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