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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7月05日 09:37 和讯 homeway
利用股票做质押物,向股民发放贷款——浙江省金华市商业银行自称在金融创新方面“吃了螃蟹”。在金华市商业银行与申银万国证券金华营业部近日宣布联合推出面向社会公众的股票质押贷款之后,金华的股民心情不错。 银行、券商、客户三赢。 金华市商业银行信贷部主任金星称,面向社会公众的股票质押贷款是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对银行、券商和股民都有好处。 对券商而言,在其证券公司开户的股民可以将其所持股票用于银行质押贷款,由此将大大增加券商吸纳股民开户的积极性,这也就等于间接增加了券商的可用资金,证券公司的活力将大大增强,尤其是在目前证券公司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此种贷款对提高证券公司的竞争力大有好处。 对银行来说,这种贷款形式不仅使商业银行增加了新的贷款对象,拓展了新的放款渠道,也为信贷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对活跃股市和支持经济发展将起显著推动作用。受益最大的还是股民,对他们来说,无疑增加了一条质押融资的渠道。 贷款不能用来炒股。 为保证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金华市商业银行专门制定了详细的“股票质押贷款实施细则”。“细则”指出,用于质押的社会公众股票原则上限于本人股东账户内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票。用第三者拥有的社会公众股票质押担保的,必须有第三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可作为质押物的股票范围是:除受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证券交易所停牌或摘牌、连续两年亏损的以及半年内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等股票以外的股票。 贷款对象包含了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按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并已通过工商部门规定年检的企业法人。当然,借款人不仅应在金华市商业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自然人开立存款账户),还必须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金华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在该处办妥股票账户的指定交易手续。 “细则”特别指出,借款人只能把贷款用于生产经营和个人综合消费,不得用于买卖股票。贷款额度没有上限,具体按借款人提供的可用于质押股票某日收盘价计算质押股票的基准市值,质押率(贷款余额与质押证券基准市值包括资金账户内的保证金存款的比例)为60%。贷款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规定执行。 这种贷款还设立了警戒线与平仓线,用以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细则”规定,当借款人在证券公司资金账户的资金量下降到原资金量与贷款金额总和的80%后,如果借款人两日内不补充新的资金,银行就会让证券公司平仓。据申银万国证券金华营业部经理章志成介绍,作为贷款协议的三方签字人之一,申银万国证券将随时监督借款人的股票市值变化情况,并把这些情况报告金华市商业银行。一旦股票的变化达到警戒范围,银行与证券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 是否金融创新? 据了解,尽管金华市商业银行已向外界宣布推出了面向社会公众的股票质押贷款,但截止现在,尚未有办理此种贷款的记录。 据金华市商业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推出这种形式的贷款之前,银行方面认真研究了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于今年2月联合发布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并做了一定参考。譬如,《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股票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等。 申银万国证券金华营业部经理章志成认为,既然国库券、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可以作为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质押物,也就完全有理由把作为有价证券品种之一的股票作为质押物。至于风险问题,只要控制措施得当,风险不大。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银行信贷资金市场与证券市场的交接不可避免,不能一提股票就认为风险很大,事实上,在其他抵押贷款品种中,风险照样存在。 金华商业银行推出的此种贷款虽然主要面对社会公众,即广大股民,但同时也包括了具备条件的企业法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三类企业”入市后面临的比较现实的问题。章志成认为,去年,国家有关部门允许部分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上市公司入市,对证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有关政策同时规定,这些企业入市后半年内不允许抛售所持股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这些企业用股票做质押物到银行申请贷款,企业就可能解决面临的一时资金困难。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金华支行也正在认真研究这种面向社会公众的股票质押贷款。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称,他们尚不了解这个情况。(《财经时报》记者李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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