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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7月03日 07:0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在《证券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和业内专家的建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将在积极健全市场规则、推进法制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完善市场契约法律关系,推动构建证券市场的合同体系,为市场化、规范化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 昨日,上交所举行纪念《证券法》实施一周年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最高法院、中国证监会和部分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代表及法律专家参加了研讨。会上,上交所屠光绍总经理指出,《证券法》实施一年来,在促进证券市场迈向法制化、规范化、市场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确立了证券市场的法律地位;二是标志着证券市场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三是对规范市场、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发挥了有效作用,四是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屠光绍说,推进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应当贯彻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要继续坚决贯彻落实《证券法》,加紧各项配套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制定工作,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二是面对技术迅猛发展和中国即将加入WTO的形势,面对证券市场市场化、规范化改革建设步伐加快的要求,作为证券市场根本大法的《证券法》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完善。在贯彻执行《证券法》的过程中,市场各方也提出,《证券法》在充实规范内容、明确民事法律责任、增强灵活性以及加强配套落实等方面需进一步研究。 据悉,根据证券市场建设和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上交所正在对证券市场运行和发展的一些涉及法律体系的微观基础问题进行研究。例如当前在证券市场上,存在着市场参与者权利义务关系不够明晰、法律责任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章和规则原则性比较强,还不能完全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因而需要进一步明确交易所、登记公司、会员公司、投资人以及结算机构等之间的关系性质和合同必备条款,构建证券市场的合同体系,推进标准合同的起草与实施,保护各方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上交所在积极推进市场化建设的同时,正在组织法学专家、业内人士进行有关课题研究,预计在今年底完成有关主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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