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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6月20日 07:1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公告,决定对未及时披露有关重大事项的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并将公司的违规行为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公告称,猴王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6月15日董事会公告显示,该公司1994年7月以来,长期借款给大股东使用,金额达8.91亿元;大额银行借款没有入帐,金额为3.3亿元;1998年4月以来,为大股东提供巨额担保,金额达2.44亿元;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共32项,金额达3.5亿元,以上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但是,公司董事会一直未对上述事项进行及时的披露,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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