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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定价方式出现全新变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6月09日 07:47 和讯 homeway

  宁波波导、诚志股份今日发布的《招股意向书》显示,两公司在向法人配售时均采用了全新的竞价发行方式:发行前不确定发行量,价格只设底价、不设上限。据了解,这种定价方式将得到进一步推广,有可能成为今后的主导发行方式。

  上述两公司在其《招股意向书》中均公布了本次公开发行中拟募集的资金数额,以及法人预约申购价格的下限,但最终发行数量须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法人预约申购情况和发行人的资金使用计划而定;最终发行价格也有待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对有效法人投资者预约申购结果进行累计统计后确定。而且,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有权将前5个最高的申购价格视为非理性价格予以剔除。

  此外,两家公司对法人预约申购均采用了全额预缴方式,即申购者须将申购资金全额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而在此之前,法人申购者无须预缴,或只预缴少量资金。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关于法人配售的最初规定,始于中国证监会1999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其中规定:“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可制定一个发行价格区间。“意即价格有上、下限。今日刊登《招股意向书》的两家公司在定价上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取消了发行定价区间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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