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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股民状告“红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3月27日 09:4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继1998年12月上海股民姜女士状告红光公司后,日前又有股民起诉红光公司及造假案责任人,要求其赔偿经济 损失。此案的原告为上海一吴姓股民,被告为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原董事长何行毅、原总经理焉占翠。

  吴先生的代理律师严义明向记者出示了“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严律师介绍说,鉴于红光 欺骗上市的相关责任人已被提起刑事诉讼,当事人曾于今年1月依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但未被受理,几经辗转后,成都成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但是,当记者电话联络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时,有关负责人称,对此事不便表态;至于受理吴先生起诉的案件是否 属实,该人士也表示“不好明确答复”。

  曾代理过姜女士诉红光案的严义明律师向记者透露,姜女士的诉讼请求也曾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过, 但最终又以“起诉人的损失与被起诉人的违规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该纠纷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为由,裁决不予受理。( 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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