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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2月22日 08: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自《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及其它商业银行纷纷行动,各项预备工作进入冲剌阶 段。尽管截止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尚未接到商业银行报批的具体实施细则,然而按目前的发展趋势,该项业务正式开张应当为 时不远。 记者从中国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有关人士处了解到,由于该行动手早,行动快,因此关于股票质押贷款的具体实施细 则已基本起草完毕。这位人士认为,以前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与银行业务是隔离的,现在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为商业银 行追求的业务创新提供了良好的业务品种。商业银行有条件从代理资金清算的中间业务为主业,转向为券商融资业务等贷款业 务为主业。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国际惯例,不仅是商业银行新的业务品种,也为其与证券公司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如证券资金清 算都有积极的作用。据悉该行还将对其分行进行开展此项业务的授权。 据了解中国建设银行也正为该项业务积极准备,除起草具体的实施办法外,总行还拟在营业部下专设一个部门负责该 项业务,日前业务人员已离京,正与各地证券公司广泛接触,寻求合作机会。 民生银行信贷业务部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办法有贷款人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金的 15%的规定,因此对那些资本金大的国有商业银行较为有利。尽管民生银行尚未收到正式的办法文本,但鉴于股票质押贷款 风险小、资金获利机会大,总行仍在各方面积极准备,不放过拓展业务的机会。 光大银行有关人士认为,以前法人股也可进行质押贷款,但抵押物难以兑现,影响了业务的开展。股票质押贷款和对 象变成了券商,质押标的变成了股票,而股票可以直接到二级市场变现,因此为收回贷款提供了条件,也降低了贷款风险。这 位人士表示光大银行将由小到大,积极稳妥地推进该业务的发展。 本报讯(记者薛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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