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票 > 新闻公告 / 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 新基金交易印花税仍缓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2月15日 09:58 海融资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决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相对于过去 上市和上网交易的产业基金又称为新基金)单位,在今年年底前暂不征收交易印花税。

  此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于1998年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 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在1999年底前暂不征收印花税。

  有关人士认为,此次国家决定继续缓征新基金交易印花税,对继续扶持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发育和发展,具有积极意 义,将为其注入新的活力。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票 > 新闻公告 / 内容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