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电 :澄清转配股事宜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9月7日 09:46 和讯中金网
粤华电(0532)董事会发布澄清公告,就其股份构成中的转配股划分问题向广大投资者作出了解释。
公告称,公司在94年10月以每10股配3股向全体股东配股。其中,国家股、法人股应配的24283636股
转配给个人股东,并且在配股公告书注明该转配股作为待流通的公众股。但随后(94年11月),中国证监会下达了“国有
、法人转配股暂不上市”的通知,这部分转配股一直搁置至今。为保持与配股公告书的一致性,公司将转配股与公众股合并,
即69235014股公众股加上24283636股转配股,共计93518650股。直到98年报时,公司按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股权结构规定的要求,将转配股从公众股中单列。
公司高层负责人认为,在当时的特定时期,转配股的性质是一种暂不流通的流通股,将其列入公众股亦是无可厚非的
。现在,将其单列,包括此次澄清公告,都说明这只是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个特殊事件。公司从未做出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
的事情。同时,他指出,粤华电欢迎证券市场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批评,今后要特别注意充分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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