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证券:转让青海明胶的法人股转配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8月30日 09:00 和讯中金网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0606)公告 表示,大鹏证券将其持有的该公司法人股转配股485.7494万股,
占其总股本的7.25%,分别 转让给山东诚信实业股份公司和上海星恒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表示,大鹏证券将其中的100万股以每股4.1元转让给诚信实业,总金额为410万元 人民币。此次转让
后,山东诚信实业股份将持有该公司1.49%的股份;并将其余的385.7494 万股转让给上海星恒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为每股4.1元,总金额为15,815,725.40元。 此次转让后,上海星恒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该公司5
.76%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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