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新闻:国债利息免征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0月21日 08:27 上海证券报
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11月1日起开征的利息税的征收范围不包含国债利息收入,个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继续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这位负责人说,国务院199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明确规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享受免
税待遇”,因此,开征利息税后,有关国债利息收入的税收政策将继续保持不变。无论是过去发行尚未到期兑付的国债(记帐
式国债、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国债和定向国债),还是将要发行的各类国债,均免征利息收入所得税。
这位负责人说,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是国家鼓励投资者购买国债的政策体现,投资者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和
发展的同时,也将得到较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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