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透视:国有股和法人股最终都要上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0月13日 10:49 山东神光
股市目前流传的消息说,多家正加紧研究国有股如何上市和何时上市的问题;而法人股上市的问题,将和国有股上市
流通的问题一起解决。据保守估计,若20%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可以上市流通,涉及金额可达到三千多亿元。所以,国内股市
投资者对此抱着戒惧之心,是非常可以理解的。
其实,深沪股市设立之初,本没有什么国有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社会流通股之分,其设置的结构和正常股市非
常类似,所有股份都可上市流通,直到92年深圳和上海的股市都加快公司上市步伐,大量国有企业开始发行股票上市。
国企上市,国家必须保持50%以上的持股比例,以维持国有经济主导国民经济的原则。法人股的问题更为复杂。9
2年国企公司发行股票同时,也将部分股份配售给其他法人机构。因为当时新股上市升幅可达十倍,所以法人配售股份等于是
送钱。这种作法普遍引起投资者不满,因为那时候一般投资者要先拿申请认购表格,参加抽签,一张正式表格售价最高达到三
万元。最后,法人股在92年被禁止上市流通。
事实上,把法人股份分成等级,待遇各异,明显不符合市场基本原则,因此国有股和法人股最终都要上市。对于机构
投资者来说,如果要长期投资,选择法人股和国有法人股,三、五年后必有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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