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票 > 大盘分析 / 内容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2月15日 08: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市场期盼已久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受到广大券商的 一致欢迎。他们认为,《办法》对维护市场稳定,促进券商业务开展,鼓励理性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证券公司总裁郭良勇说,该办法为二级市场开辟了巨大的资金来源,对社会资金的合理配置起到了促进作用。同 时,由于只有综合类券商才能进行股票质押贷款,因此,该办法将推动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化,加速业务多元化和分工专业化 。西南证券公司总裁孙兵认为,该办法是管理层落实市场期待已久的券商融资具体措施方面又迈出的重要一步,它将对增强我 国券商的资金实力进而增加证券市场的有效供给产生深远影响。 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闫鸣的分析更加深入。他指出,由于该办法未禁止券商质押融资的滚动操作,也就是说,综合 类券商可将股票质押借款买入的股票再次向银行质押,如此反复,最终可将现有自营规模扩大1.5倍。此外,办法规定用于 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必须是业绩优良的股票,这意味着,市场价格未为庄家操纵的绩优股,将有可能得到券商的青睐。券 商这种持股对象的变化,将对中小投资者将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有助于中小投资者投资理念的树立。 另外,一些研究人士还指出,该办法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 ,但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这就大大减少了券商开展投行业务占用资金的数量 ,有助于券商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 (记者 张炜 秦宏 杨大泉) |
|||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票 > 大盘分析 / 内容 |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