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透视:公司法修改盯上了国企监事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2月21日 10:38 上海证券报
正在进行的公司法修改除了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问题增加规定外,还拟对国有独资公司外派监事会制度作出
规定,并相应修改公司法有关条款。
根据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司法第六十七条修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或者由
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派出。”这一修改是在参考近年来国有重点大型企业试行派出稽察特派员的经验,并针对国有
独资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的。修改前的该条款只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作了原则
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杨景宇在作公司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说,这样修改公司法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按照四中全会
决定中关于“确保出资人到位”的要求,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明确由国务院派出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派
出,是外派监事会,符合“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原则;二是对外派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还需要在实践
中不断探索、完善。因此,具体办法以由国务院规定为好。
(记者 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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