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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指数劲升2% 保护新指引受市场欢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19:56 新华网

中小板指数劲升2%保护新指引受市场欢迎

  新华网深圳1月12日电 新华社记者 何广怀 钟文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12日公开披露后,中小板指数劲升2.06%,收报1467.22点,(新浪财经注:中小板指数应该是上涨了1475点, 涨2.64%,原文如此)升幅远高于深市其他指数,显示新指引受到了市场人士的欢迎,投资者对中小板前景看高一线。

  深交所新颁行的《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共七章53条条款,从投资者的实际需要和根本利益出发,提高了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了中小投资者在资产收益、经营决策、获取信息等方面的话语权,为中小投资者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表达自身意志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间分析人士对新指引的创新之处给予了很高评介。深圳海询投资顾问公司董事长黄义敏表示,《指引》对投资者享有的收益分配权、知情权、决策参与权等三项权益做出了明确的保护新规,设立再融资预案说明会制度、鼓励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项基金等新制度,增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可操作性、使投资者保护真正落到了实处,使中小板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他说,《指引》规定中小板公司需要年报说明会、再融资预案说明会,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与公司沟通,提高了中小企业板投资者的吸引力。

  黄义敏举例说,部分民营公司上市后大比例现金分红,实际是大股东隐性侵占募集资金的现象。为此,《指引》不鼓励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的上市公司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以防止公司上市时小股东付出的溢价和募集资金被大股东侵占,这也是深得投资者好评之举。

  有的分析员认为,《指引》与中小企业板的未来发展做到了良好衔接。如第16条规定,上市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所持股份,应严格履行其所做出的承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权分置改革后原非流通股股东持股及变化情况,这是鉴于中小企业板已经完成股改进入全流通的前夜而作出的安排,使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业界人士分析说,中小企业板将在制度创新中取得快速发展,市场发展的规范化程度将明显增强,融资功能有望率先恢复,今年再融资或IPO有可能先在中小板进行。

  在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是中国分步建设创业板、促进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上板的企业许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引起了投资者高度关注,2005年中小板股票成交金额已占深市股票总成交额的1成左右,达1203.92亿元。

  深交所有关专家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在中小企业板已经率先完成,彻底地解决了长期以来严重制约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性制度缺陷,大大加强了市场内在约束机制的作用,中小板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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