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美欣达更换保荐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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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3:35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G美欣达(002034)日前终止了与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关系,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由光大证券承接其保荐工作。 G美欣达今日公告称,该公司于2004年8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项目保荐机构为天同证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该公司与天同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保荐补充协议》,保荐期限至2006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与天同证券经友好协商,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双方终止保荐关系,并于2005 年11月7日签订了《终止保荐协议》。同时,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于2005年11月7日签订了《保荐协议》、《保荐补充协议》,由其承接天同证券的保荐工作,并明确赵冬冬、朱文正为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刘骏)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