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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10股送3.8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07:11 第一财经日报

海特高新10股送3.8股

  中小企业板第九家试点企业股改方案出台

  本报记者王雪靖发自上海

  今日,中小企业板第九家试点企业海特高新(资讯 行情 论坛)(002023.SZ)宣布了其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方案: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对价3.8股。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中小企业板送股比例较主板略高,而此前已经公布对价的几家中小板公司会产生传导的效应,相对于剩下的中小企业板的公司来说,它的对价可能普遍会被整个市场所认同。目前,海特高新的送股比例在中小企业板中仅次于送股比例最高的中捷股份(002021.SZ)和传化股份(002021.SZ),后两者送股方案为10股送4.5股。

  本次42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中,有10家是中小企业板公司。而在昨日刚刚公布的送股方案中,物华股份(600247.SH)宣布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5股,成为已公布方案中送股比例最高的公司,国投电力(600886.SH)和苏泊尔(002032.SZ)宣布的送股比例分别为每10股送2.6股和每10股送3.5股。

  海特高新是在昨天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后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公司股票由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支付,计算结果不足1股的按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每位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对价股份数量相加后小于应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总数,其差额由李再春先生支付,反之则由李再春先生享有。

  李再春目前是海特高新第一大持股人,持股比例为47.33%。截止到2005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1.176亿股。

  海特高新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还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而其中本次改革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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